你没有搞懂
均田制的实行范围,唐朝均田制不是全民的,而是在不触动现有贵族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土地再分配,有着固有的缺陷,我们具体分析一下:
1.均田制的实质就是李唐王朝在王室贵族与平民百姓之间做出的利益权衡,即为了维护政权而双方都不得罪。
2.所以,均田的土地大多来源于战争人口锐减而无主的荒地,均田范围十分有限,从史料来看,授田不充分,很多农民没有得到规定数量的土地,这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3.原有贵族势力依然强大,想方设法扩大自己的土地,凭借家族势力以及官僚权利,兼并土地不是什么难事。
4。唐朝法律规定土地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买卖,土地必定趋于集中。
5.
小农经济固有的脆弱性,抵抗
自然灾害以及战乱的能力差,大块土地更有利于获得效益,而不像今天的机械化农业之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更能获得效益,这是优胜劣汰,自然选择,当时生产力条件下的必然趋势。
所以,唐朝均田制实行只是矛盾的暂时缓和,必然要崩溃
追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