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中"(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是指按照计税价格应当包含的因素计算合成的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当货物属于应征消费税货物时,其组成计税价格中还应加计消费税额。则计算公式为:

从价计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不存在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的问题

2、当该项应税消费品为委托加工方式的,则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3、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也须按一定的计算公式所组成。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CIF)+关税+消费税

扩展资料: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除委托加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消费税的特有规定之外,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基本一致。

消费税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委托个人加工以外,由受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卷烟批发除外);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费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组成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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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6
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缴纳增值税的计税价格是包含了增值税的.
(在进口增值税部分你也可以看到,增值税计税价格=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你现在提出的这个组价公式可以这么换算: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

所以: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这个公式就是这么换算过来的.因为是含了价内的消费税,所以要把消费税的税额还原进去,用以计算增值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16
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它是包含在商品的价格中的。
这个组价公式可以这么换算: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
所以: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第3个回答  2013-08-16
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在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时,计税价格都是包括消费税的,因此在计算消费税应税产品的计税价格时,用(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就是计算出含消费税的销售价格。
第4个回答  2013-08-16
这个是消费税的计算公式及税基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