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 爸爸就再也没来见过我!

如题,12岁时我的父母离婚了,因为生父有了外遇,母亲痛不欲生,妹妹判给父亲抚养,但他没有尽到责任,丢下妹妹不管,我母亲就供我们两个上学读书直到现在我们都各自成家并都有了孩子,母亲很辛苦抚养我们长大,都20年了,生父从来不曾看过我们也没打过一个电话,而生父与另一个女人结婚后又离婚,并又有一个孩子也送到孤儿院,无人抚养,这样的一个人现如患有癌症后期,且时日不多了,消息是从小叔那里得知的,到现在生父都没提及过我们,我该主动去看望他吗?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必须提供抚养费,其实你们当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要生父支付你们姐妹俩的抚养费,直到能独立生活为止。显然,生父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职责。正是因为他没做到,在他临终之时,你们更应该去看他,一是让他羞愧后悔,二是赢得周边人仁孝的美誉,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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