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新资质标准什么时间全部落实

如题所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1月6日下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同时废止。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由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是对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的响应,基本体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关于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总体利好表现
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对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特级资质暂未公布),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
1.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
2.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
对于大家一直关注是否取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问题,根据此通知可以推断是不会取消的,而且根据两次通知间隔时间推断,在未来很长时间内建造师制度不会有明显变化,需求仍会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而继续增加。

关于施工总承包资质
变化一:施工总承包资质类别数量保持不变,但部分名称改变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类别数量未变,仍为12个,但部分类别的名称发生变化,
首先,所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中去掉了“企业”二字;其次,四个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名称发生了变化(见标红部分),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变为 “建筑工程”,“冶炼工程”变为“冶金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变为“机电工程”。
变化二: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考核指标有增减,但标准适当提高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这三大方面,与《旧标准》相比,要求明显提高。下面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为例,列表说明如下:
如上表所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新、旧标准在具体考核指标上至少有如下八点变化:
一、 取消了对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要求。考虑到注册资本并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的经济实力,同时适应新《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取消最低注册资本 限制的规定,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对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要求。
二、适当提高了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这是考虑到企业的发展和物价上涨的因素,以及对企业与其承包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承担能力的体现。
三、 明确了对注册建造师等级、数量及专业的要求。我国于2002年取消了对项目经理资质的核准,项目经理行政审批制度逐步由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代替, 并于2008年停止使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为适应这一变化,新标准将旧标准对项目经理人数的要求改为了对注册建造师人数的要求,并明确规定需为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人数不少于15人。虽然人员总数由20人变为15人,看似减少了,但由于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强调必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因此实际上提高了资质标准对注册建造师的要求。
关于注册建造师数量及专业要求,一个明显的变化是各类别的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此外,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公布,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前段时间舆论对于取消注册建造师制度的疑虑。
四、减少了对高级职称人员的要求。取消了对企业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的要求,强调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五、强调了对中级职称人员专业性的要求。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将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数量要求从100人减少为60人,但强调上述人员所取得的职称必须是电力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六、增加了对持证上岗人员的要求。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强调持有岗位证书(五大员等)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这在《旧标准》中是没有的。
七、 减少了工程业绩中的施工类型,但适当提高了规模标准。如,“累计电站装机容量”由150万千瓦以上提高到180万千瓦以上;“单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 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合并后提高标准为“单机容量20万千瓦机组累计6台”。需要说明的是,新《建筑业企 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了“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担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八、取消了对“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这两项指标的具体要求。
变化三: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新增水力发电、取消单项合同金额限制:
新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为:“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同时明确: “电力工程是指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及分配有关的工程。包括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发电、输配电等工程及其配套工程。”《旧 标准》规定:“电力工程包括火电站、核电站、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工程,送变电工程。”即,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将水力发电工程纳入了电力工程施工总 承包的承包范围。
新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所规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与《旧标准》中“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火电厂 (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规定相比,明显的变化在 于取消了“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限制。
此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并未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进行修订,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将另行制定。目前仍按原建设部《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规定执行。
变化四:调整了4类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
四类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均增加了“三级”资质。
关于专业承包资质
此 次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于专业承包资质的修订变化很大,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由60个减少为36个。首先,对可由市场自主选择、行业自律进行调节或不符 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职能要求的19个专业承包资质予以取消;其次,对部分专业划分过细、市场需求较少、经营业务相近的专业承包资质予以合并;最后,对9个专 业承包资质类别的等级划分进行了调整。
变化五:取消了19个专业承包资质类别,
变化六:合并了若干专业承包资质类别,部分类别名称发生变化:
如上表所示,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40、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 专业承包”三个类别是由《旧标准》中若干类别合并而成。此外,“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类别已扩大为“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变化七:调整了9类专业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
如上表所示,9个专业承包资质类别的等级划分发生变化,除“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和“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变化较为特殊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和“隧道 工程专业承包”增加了“三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 包”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五个类别均取消了“三级”资质。可见,专业承包资质的等级划分总体变化趋势是减少层级。
此外,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于专业承包资质标准考核指标的修订,总体变化与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的修订思路和逻辑基本相同,具体可查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第二部分“(二)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相关规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工程实践中一直存在着关于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商能否承揽由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争议。对此问题,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给出 了明确规定:“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据此,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施行后,设有专业承包资质 的36类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如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输变电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等专业工程,应由取得 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而未取得该项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则不应承揽该类专业工程。关于施工劳务资质
变化八:不再区分劳务资质类别和划分等级:
《旧标准》对劳务分包资质共划分了13个类别,分别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 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架线作业,且部分类别还划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等级。但是上述规定在实践中常常碰到如下问题:
一是,上述13个类别的劳务分包资质主要是基于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划分的,具有明显的局限性,难以适应其他工程如电力工程、港口与航道等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阻碍了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
二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 业资质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施工合同无效。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 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可见,合法劳务分包的基础是承包人取得“劳务作业法定资质”。但上述13个劳务分包 资质类别划分的先天局限性,直接导致了其他工程领域内的大量劳务作业承包处于无法定资质的违法状态。
考虑到劳务分包资质划分及劳务分包市场所存在的问题,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
变化九:取消了施工劳务企业的承包业务范围限制:
与不再区分劳务资质类别和划分等级相对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了劳务资质承包业务范围的限制。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明确规定,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变化十:提高了施工劳务企业的资质标准要求:
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在取消了劳务资质类别和等级划分以及承包业务范围限制的同时,为了增强施工劳务企业的履约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适当提高了施工劳务企业的资质标准。具体如下:
一、取消了原先对注册资本金10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要求,但是增加了企业净资产200万元以上的要求。
二、明确强调施工劳务企业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这既是为了规范和减少目前建筑市场上出现的“空壳”劳务企业(即只有劳务资质而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主要从事代开发票和出借资质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为了加强对劳务作业工人合法劳动权益的保障。

三、明确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与《旧标准》中“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要求相比明显提高。
四、提高了对持证上岗人员和考核或培训合格人员的要求。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五、取消了对“工程业绩”、“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和“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这三项指标的具体要求。
总体而言,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基本响应了完善建筑市场法规建设、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简政放权简化资质标准、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 度改革等国家宏观政策的要求,体现了建筑市场深化改革的趋势和方向。建设工程各参与方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相关配套规定,如正在修订中的《建筑业 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各专业细化分析新标准颁布后,各专业需求数量分析(仅就总承包资质分析):
1、人数较多的专业,但需求量没有变化的:公路
公路新旧资质都要求15个本专业一建,众多资质中,旧标准公路资质要求本专业。新标准对一建专业要求不变,数量要求不变,需求量就没有什么变化了。
2、需求量增加较多的专业:机电、市政
新标准中多个专业要求有机电一建,需求量自然增加。
市政专业一建数量比公路略少,但市政企业远多于公路企业,并且近几年资质审批中,公路资质审批数量也远少于市政资质,东部省份一年能过10多个市政资质,也就过一两个公路资质。
市政资质原来不要求本专业一建,现在要求了,市政企业数量众多,要全部换成本专业,需求数量也就增加了。
3、需求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多的:水利
水利一级原来就要求本专业一建15个,新标准没变化;水利二级资质要求6个一建,但水利二级资质的企业不如市政多,水利一建需求数量增加,但不如机电、市政增幅那么大
4、需求数量可能减少的专业:建筑
原 标准除了公路、水利资质,其他的资质都不要求本专业一建,好多企业资质本专业一建也就占三分之一,因建筑一建人数众多,价格适中,都用建筑专业一建来补充 数量。现在要求本专业一建了,不能用其他专业替换了,人数众多的建筑一建需求数量会减少,至少不会增加,虽然房建企业众多,但经不住建筑一建人多。
5、其他小众专业:需求量变化不大
铁路、港航、民航、矿业、通信,这些专业不管是有资质的企业,还有一建持证人员,都是小众的,需求数量可能略有增加,但本身有资质的企业少,需求量变化波动不会很大。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新标准数量vs旧标准数量专业需求数量
新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基本维持了原有的资质分类总体框架,仍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2个类别,一般 分为4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36个类别,一般分为3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施工劳务序列不分类别和等级。具体而言, 与《旧标准》相比,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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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22
根据住建部建市[2016]226号文、建办市〔2018〕53号文整理出调整后的资质标准内容。
内容仅供参考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编者说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一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编者说明
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级资质的“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的要求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第2个回答  2021-05-26
施工企业资质标准
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四 个序列。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为 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个类别,一般分为2个等级(甲 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施工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2、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3、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4、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1、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专业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2、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 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专业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3、取得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专业作业。
4、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标准
(一)施工综合资质标准
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1.1综合资质标准
1.1综合资质标准
1.1.1企业资信能力
(1) 企业净资产7.2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亿元以上。
(3) 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10亿元以上。
(4) 企业具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中的两项及以上。
1.1.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 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2) 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3) 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40人以上。
1.1.3科技进步水平
(1) 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 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收入的0.8%以上。
1.1.4代表工程业绩
具有以下13类代表工程业绩中的2类:
(一) 近5年承担过下列3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2项,工程 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 上的装配式建筑(仅限民用建筑工程)1项;
3、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 近10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 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一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累计修建高级路面400万平方米以上;
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米或单跨跨度≥100米的公路特大桥6座以上;
4、单项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3个以上。
(三) 近10年承担一级铁路干线综合工程300公里以上或铁路客运专线综 合工程100公里以上,并承担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长度3000米以上隧道2座;
2、长度500米以上特大桥3座,或长度1000米以上特大桥1座;
3、编组站1个;
4、单项合同额5亿元以上铁路工程2个。
(四) 近5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6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3万吨或内河5000吨级以上码头;
2、5万吨级以上船坞;
3、水深〉5米的防波堤600米以上;
4、沿海5万吨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
6、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15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1、单项合同额沿海2亿元以上或内河8000万元以上的港口与航道工程。
(五) 近10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其中至少有1项是1、2中的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1、库容10亿立方米以上或坝高80米以上大坝1座,或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 或坝高60米以上大坝2座;
2、过闸流量〉3000立方米/秒的拦河闸1座,或过闸流量〉1000立方米/米 的拦河闸2座;
3、总装机容量300MW以上水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100MW以上水电站2座;
4、总装机容量10MW以上灌溉、排水泵站1座,或总装机容量5MW瓦以上灌 溉、排水泵站2座;
5、洞径〉8米、长度〉3000米的水工隧洞1个,或洞径〉6米、长度〉2000 米的水工隧洞2个:
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50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120万立方米 以上或岩基灌浆12万米以上或防渗墙成墙8万平方米以上,
(六)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 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电站装机容量500万千瓦以上;
2、単机容量60万千瓦机组,或2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机组,或4台单机容 量20万千瓦机组整体工程;
3、单机容量90万千瓦以上核电站核岛或常规岛整体工程;
4、330千伏以上送电线路500公里;
5、33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4座。
(七) 近10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3项以上或1-5项中某一项的3倍以上 规模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00万吨/年以上铁矿釆、选工程;
2、100万吨/年以上有色砂矿或60万吨/年以上有色脉矿釆、选工程;
3、120万吨/年以上煤矿或300万吨/年以上洗煤工程;
4、60万吨/年以上磷矿、硫铁矿或30万吨/年以上铀矿工程;
5、20万吨/年以上石膏矿、石英矿或70万吨/年以上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 程;
6、10000米以上巷道工程及100万吨以上尾矿库工程;
7、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矿山主体工程。
(八) 近10年承担过下列11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 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钢或连铸工程(或单座容量120吨以上转炉,90吨 以上电炉);
2、年产80万吨以上轧钢工程;
3、年产100万吨以上炼铁工程(或单座容积1200立方米以上高炉)或烧结 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以上烧结工程;
4、年产90万吨以上炼焦工程(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焦炉);
5、小时制氧10000立方米以上制氧工程;
6、年产30万吨以上氧化铝加工工程;
7、年产20万吨以上铜、铝或10万吨以上铅、锌、线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
8、年产5万吨以上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5000吨以上金属箔材工程;
9、日产2000吨以上窑外分解水泥工程;
10、日产2000吨以上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
11、日熔量400吨以上浮法玻璃工程。
(九) 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大型石油化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 工程质量合格。(大型项目划分标准见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9. 3承包工程范围注2)
(十) 近十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4项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累计修建城市道路(含城市主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环路,不含城际间公路)长度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城市道路面积200万平方米以上;
2、累计修建直径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净宽1米以上方沟)工程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3米以上的中、高压燃气管道30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直径0.5米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30公里以上;
3、累计修建内径5米以上地铁隧道工程5公里以上,或累计修建地下交通工 程3万平米以上,或修建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地铁车站工程3项以上;
4、累计修建城市桥梁工程的桥梁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修建单跨4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5座以上;
5、修建日处理30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万吨以 上的供水厂工程2座以上;
6、修建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3项以上;
7、合同额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含城市道路、桥梁、及供水、排 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等管线)总承包项目5项以上,或合同额为 2000万美元以上的国(境)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1项以上。
(十一) 近5年承担过下列7类通信工程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1500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4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或20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600公里以上的长途 光缆线路工程;
2、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60个以上;
3、年完成2000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4、年完成2000个基站或5000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工程;
5、年完成1000端155Mb/s以上或100端2. 5Gb/s以上或40端10Gb/s 以上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6、年完成2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或20个以上城域 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7、年完成10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 IDC机房)电源工程或1500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十二)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不含设备釆购价格)以上 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十三) 近10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民航工程2项或单项 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民航工程3项的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承包工程范围
取得施工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

(二)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机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民航工程施工总承包。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甲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 程2项;
(2) 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 物工程2项;
(3)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 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仅限民用建筑工程)1项;
1.2乙级资质标准
1.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1.2.2 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 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 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1.2.3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顼,工程质量合格。
(1) 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2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 高度5 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 工程2项;
(3)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 万平方米(不含)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1.2.3 承包工程范围
(1) 甲级资质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
(2) 乙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3) 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 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5)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 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 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2.1甲级资质标准
2.1.1 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2.1.2 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修建甲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
(2) 累计修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路面(不少于2层且厚度10厘米以上沥 青混凝土路面,或22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万平方米以上;
(3) 累计修建单座桥长大于等于5 00米或单跨跨度大于等于100米的桥梁6座以上;
(4) 累计修建単座隧道长大于等于1000米的公路隧道2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大于等于5 00米的公路隧道3座以上。
2.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6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3台;
(2) 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4台;
(3) 300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4台;
(4) 摊铺宽度12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6台;
(5) 各型压路机20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10台,大型土方振动压 实设备10台);
(6) 扭矩200千牛·米以上的钻机2台;
(7) 80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2套;
(8) 水泥混凝土泵车4台;
(9) 隧道掘进设备2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4台,压浆设备2台。
2.2乙级资质标准
2.2.1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2.2 企业主要人员
(1)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 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 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2.2.3 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修建三级以上公路路基20公里以上;
(2) 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5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20厘米 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20万平方米以上;
(3) 修建单座桥长大于等于100米或单跨跨度大于等于 30米的桥梁1座。
2.2.4 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 100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2) 50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1台;
(3) 摊铺宽度4.5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
(4) 8吨以上压路机5台;
(5) 1立方米以上挖掘机2台;
(6) 120千瓦以上平地机2台;
(7) 30吨以上吊车1台。
2.3承包工程范围
2.3.1 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
2.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甲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1000米以下、单跨跨度150米以下的桥梁, 长度1000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3.1甲级资质标准
3.1.1 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3.1.2 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铁路王 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高级 职称。
3.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10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3类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类所列工程, 工程质量合格。
(1) 累计150公里以上I级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
(2) 2座全长1000米以上铁路隧道;
(3) 3座单跨32米且桥长100米以上的铁路桥梁;
(4) 2个单项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新建或改建站场;
(5) 2个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 电气化工程)。
3.2乙级资质标准
3.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3.2.2 企业主要人员
(1) 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 有铁道工程(或桥梁工程或隧道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 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3.2.3 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20公里以上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
(2) 3座全长100米以上铁路隧道;
(3) 8座单跨24米的铁路桥梁;
(4) 3座中间站;
(5) 2个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的总承包铁路综合工程(不包括铁路电 务电气化工程)。
3.3承包工程范围
3.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工程的施工。
3.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新建了激建15公里以下I级铁路工程、30公里以下II、IIL W级铁 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32米的桥梁、全长1200米以 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注:铁道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铁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铁路线 路、站场、路基、轨道等专业职称。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4.1甲级资质标准
4.1.1 企业资产
(1)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 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4.1.2 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4.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10类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 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 5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 水深大于5米的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4) 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 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 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 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 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 工程;
(9) 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 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1.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7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 架高60米以上打桩船;
(2) 200吨以上起重船;
(3) 3000吨级以上半潜驳或100立方米/小时以上玲搅拌船;
(4) 排宽40米以上铺排船;
(5) 2000立方米以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
(6) 总装机功率5 000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7) 8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2乙级资质标准
4.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4.2.2 企业主要人员
(1) 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 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 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 业齐全。
4.2.3 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 沿海1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 1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 水深大于3米的防波堤工程300米以上;
(4) 沿海2万吨级或内河3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 300吨级以上船闸或5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 2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 15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 沿海10万平方米或内河5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 5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 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2.4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 打桩船;
(2) 起重船;
(3) 总装机功率1200千瓦以上挖泥船;
(4) 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 3承包工程范围
4.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 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 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工程、 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 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
4.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以 下码头、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吨级 以下船闸和300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1000吨级以下航道 工程、6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28万平方米或内河12万平方米以下堆场工程、12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6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 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 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 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