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要交伙食费吗?

如题所述

拘留所不需要被拘留人交纳伙食费。伙食费由国家财政负担。
《拘留所条例》第十七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也就是说要收费的。该法已经于2006年3月1日废止了。 但在2006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要交伙食费,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3、生活费的规定了,现在不再收取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2,拘留所不予接收、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原先是要收取生活费的,也就是说法定不收费了。 1、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员的伙食费由自己负担"在拘留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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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13
拘留所不需要被拘留人交纳伙食费。伙食费由国家财政负担。
《拘留所条例》第十七条 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0-13
原先是要收取生活费的,现在不再收取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员的伙食费由自己负担"也就是说要收费的。该法已经于2006年3月1日废止了。   但在2006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要交伙食费、生活费的规定了,也就是说法定不收费了。   1、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告知被拘留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遵守的规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2、拘留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被拘留人提供饮食,并尊重被拘留人的民族饮食习惯。   3、为被拘留人提供的拘留期间生活必需品应当由拘留所检查登记后转交被拘留人。非生活必需品,拘留所不予接收。
第3个回答  2017-10-13
当然要交
第4个回答  2017-10-14
  《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五条 看守所经费的开支范围是:人犯给养费、公务费、装备购置费、装备消耗费、修缮费及其他费用。
  第六条 人犯给养费
  (一)伙食费:包括粮食、蔬菜、食油、肉、蛋、鱼、豆制品和调味品等。
  (二)衣被费:用于给流窜犯、经济困难人犯和留所服刑犯人购置衣裤、被褥、床单、鞋、袜等所需费用。
  (三)医疗费:人犯看病、住院的医疗费、药费、体检费,以及看守所医务室购置的药品和一次性消耗(低值易耗品)医疗器械等费用。
  (四)公杂费:人犯用手纸、卫生巾、消毒水、理发工具、毛巾、肥皂、牙刷、牙膏、扫帚、拖布等日常生活卫生用品费,人犯食堂煤炭燃料费及炊事员临时工工资。
  按以上规定,被羁押人员无须自行支付个人的伙食等费用,但在实践中如亲属提供费用,被羁押者能在看守的内购买其他较高标准的伙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