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招投标确定A公司作为了总包项目实施主体的道路工程项目,后期因规划原因需要增加一个横跨桥的项目(增加预算大概4000万元,但未超过原项目总投资的10%),如果发改委同意将新增项目调整增加至原核准项目中(即不再新单独立项),那么对新增加的桥项目,如不改变A公司的实施主体,还需要再重新对A公司进行招标么?
A公司具有施工资质,且桥也可不单独立项,但我现在就是缺乏政策文件的支持,没有说服力啊
追答A公司原中标的是整个项目,桥只算是重大变更引起的。像这类的不可能有明确的政策文件。我是没发现有文件支撑。你对A公司再招标会惹很多麻烦。。。
附属小型工程有何标准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谢谢回答,请问有没有相关明确的政策依据呀?比如说,增加预算超过了多少必须走招标,等等。
追答,项目总投资超过3000万必须招标。大桥属于专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