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宣告死亡?对宣告死亡如何举证?

如题所述

2000年12月19日,姜某与赵某登记结婚。2001年4月姜某突然失踪,经多方寻找,毫无下落。2002年,丈夫赵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赵某与姜某离婚。2006年12月16日17时多,在村大湖山上发现一具白骨。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派警员到现场勘查,在尸骨周围发现一些物品,经确认这些物品(包括电话号码本等)是失踪前姜某携带之物。此时,等待六载的父母才心灰意冷,向法院申请宣告姜某死亡。

依法分析

宣告死亡是指人民法院对具备一定条件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对失踪公民推定死亡的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67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公民死亡的申请人,必须是下落不明人的利害关系人,他们顺序是:(1)配偶;(2)父母、子女;(3)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4)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但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自然人的死亡标志着其民事权利能力的消灭。因此,确定人的死亡就具有重大的法律意义。从法律规定看,自然人的死亡有自然死亡、宣告死亡之分。另外法律还规定了宣告失踪制度。宣告死亡的效力同于自然死亡效力。宣告失踪则可以引起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和财产关系的变化。

民法通则确立这两项法律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由于财产所有人下落不明,致使财产无人管理。宣告死亡可以将财产所有权转移,保护财产免遭损失,保护财产管理人的利益;宣告失踪,则可以使财产委托他人代管起来,这样做有利于保护财产所有人及法定继承人、财产管理人的利益;其二,确立这两项制度还可以使失踪人的债权和债务等权利和义务明确下来,享受其应有的权利,承担其应履行的义务,不致使许多事情久拖不决。这样还有利于法院处理民事纠纷,保障社会的稳定。

技巧提示

以下是《宣告死亡申请书》的参考样本:

宣告死亡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单位、住所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证据名称、数量。

——引自延边人民出版社《法律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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