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影响有哪些

如题所述

子女禁读私立学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限制的高消费有一条是: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扩展资料:

案例:重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2018年8月8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高法院获悉,近日,市高法院、市教委联合下发《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通知》要求,经查实新入学学生的父母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收费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并向学生父母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市高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联合惩戒措施,并非侵害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据介绍,失信被执行人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的统称。《通知》中的高收费民办学校是指学费标准高于本区县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

参考资料:人民网-重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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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17
您好,失信被执行人一般只会对自己有影响,而不会影响到子女。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的子女是不会受影响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第二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
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14

很多人说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上学会受到影响,但是真的是这样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