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自由执业发展前景分析?

如题所述

发展前景分析分为4点:

1、导游与旅行社:从“单一委派”到“双向选择”。

2、导游与游客:从“指定派遣”到“自主选择”。

3、导游与执业平台:从“单一途径”到“多元渠道”。

4、导游与旅游部门:从“单一执法”到“社会监督”。

1、导游与旅行社:从“单一委派”到“双向选择”

《旅游法》规定:导游必须由旅行社委派才能执业。也就是导游通过其它主体委派执业,是违法行为。

改变这一隶属关系,是导游自由执业改革的核心,使导游不在再受制于旅行社这“单一渠道”,可以通过旅行社、网络平台、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A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获取执业机会。
导游自由执业催生了导游与旅行社的新关系——从“单一委派”到“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导游自由执业改革,有利于打破固有链条关系,使导游由服务链末端向前端转移,导游成为一定的市场要素独立发挥作用,靠优质服务、知识专长获得执业机会,形成正向引导的市场导向,有利于打破“不合理低价游”固有利益链条,倒逼旅行社转变低价的竞争模式。

2、导游与游客:从“指定派遣”到“自主选择”

旅行社一般招徕组织团队游,经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一般只服务于团队游客。导游串起了包价团的所有环节,包价团的服务都要通过导游的服务来体现。

导游作为一线服务的提供者,也就是游客与导游不能建立直接的供求关系,导游不能直接接受游客的选择,直接面对游客的评价,也就难以经营出自己的品牌与服务特点。

但是,我国散客趋势越来越明显,团队游占比越来越小,全国注册导游证的人数约80万人,其中旅行社长期聘用导游不到20万人,约占持证导游不到29%,旅行社提供导游就业的岗位十分有限。游客快速增长的出游选择,并没有多少投注到旅行社上。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带来的“红利”,并没有多少“外溢”到旅行社上。

3、导游与执业平台:从“单一途径”到“多元渠道”

由于政策原因和行业操作习惯,导游主要依赖旅行社提供“工作机会”并获得收入,并且主要收入模式靠旅行社的“安排”。虽然有的旅行社做了一些“优化”,但根本上传统旅行社的商业模式没有发生改变。

导游服务存在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导游依附旅行社,信息接收渠道较窄,通过线下旅行社找到的需求有限;另一方面自助游客人与旅行团需要导游服务,却找不到相应导游。

导游自由执业是一种全新的利益分配标准,也是一套全新的利益激励方式,导游群体在整个旅游产业链中的存在感与话语权,都会获得极大提升。其它环节的“议价权”不强,“话语权”不强,各种交易将受制于互联网平台企业。

4、导游与旅游部门:从“单一执法”到“社会监督”

传统的监管是这样的,导游为游客提供服务,监管部门来监管,也就是导游提供什么劣质的服务,只要监管部门不知情,不掌握证据,游客的利益受侵害就难以得到保障,导游的行为就难以被处罚,违法成本也就较低。

这种监管模式要求监管部门非常多、对经营行为的监控全覆盖。但是实际上,行政支出是有限的,执法人员也不是无限多的。

为此,把游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让无数游客一起参与点评,就描绘了导游的执业轨迹、服务优劣,从这条轨迹去判断一个导游的服务质量,总比一次两次的印象来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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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04

导游自由执业催生了导游与旅行社的新关系——从“单一委派”到“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其一,导游从旅行社中解放出来,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机构,与游客建立更加直接的供求关

系,解除或削弱了导游对旅行社“人身依附”和“利益依附”。

其二,旅行社也从“养导游”中解放出来,通过互联网平台选择适应自身的优秀导游,或者根

据市场的临时性需求,便捷地获得导游服务,不被强制性和导游签订长期雇佣的劳动合同,也

就降低了经营成本。

由于原先的模式是导游必须受旅行社委派执业,使导游在旅游服务链中成为旅行社的下游,处

于利益链条的最低端,在利益分配中发言权最弱。旅行社往往把“低价”当做竞争手段,将风

险传导给处于服务链最低端的导游。

导游自由执业改革,有利于打破固有链条关系,使导游由服务链末端向前端转移,导游成为一

定的市场要素独立发挥作用,靠优质服务、知识专长获得执业机会,形成正向引导的市场导

向,有利于打破“不合理低价游”固有利益链条,倒逼旅行社转变低价的竞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