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 原物料承认作业 相关的程序文件,高分!

此处所说的承认指:新采购的原物料在经过本公司试用,测试,试验后双方确认的过程.

1. 目的
本程序旨对于采购过程及供方进行控制, 以期在买卖双方维持良好关系下, 长期确保所需要原物料等, 以合理价格且适时、适质、适量提供本企业所需, 以达成生产目标。
1.1. 确保材料、元器件之质量能符合本本企业要求标准,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其交期与数量有效配合生产的需求。
1.2. 确保企业内部采购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企业的所有的采购过程和外包过程,以及过程作业中涉及有关的单位与个人。
3. 职责
3.1. 供销部负责组织对供货商的评价、选择和日常管理,签订订购合约和采购的组织实施及供货商相关文件的收集归档。
3.2. 品管部负责对于关键的材料和元器件进行验收和质量控制,参与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评估。
3.3. 生产部和办公室负责编制采购清单或配料单、产品图纸及必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及明细要求。
3.4. 生产部负责采购产品之样品试样认可及技术支持。
3.5. 仓管负责采购物资存贮和领发。
3.6. 厂长负责申购单、供货商信息、采购议价数据及订购单的审批。
4. 定义(无)
5. 作业程序:

5.1采购分类
5.1.1 采购产品可分为三类
A类:生产用关键元器件、材料,对产品的电气安全、电磁兼容和产品性能质量有重要影响的产品,如电源线、开关等。
B类:非安全件及辅助材料(如:绝缘套管等)等对产品安全和电磁兼容质量不构成重大影响的产品。
其他:机器、设备、仪器、工具或服务项目等。
针对以上不同采购产品对本厂产品的安全和电磁兼容影响程度不同可取不同程度控制。
5.1.2外包过程有:
5.2 供方的选择和评价
5.2.1供方包括:
a.关键元器件或材料直接生产厂
b.非关键元器件或材料经销商
c.外包供方
5.2.2 评价方法:
适用时可采用以下方法:
a.本企业内部进行产品管部测并试用
b.供方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评价
c.提供相应的证书或检测报告或相关的供方自行检验记录
d. 价格、交货时间及协调性确认
e.了解其他本企业使用同类物资的经验,评定是否符合我本企业的使用要求
5.2.1.1 A类采购产品的供方必须使用a.b.c.d四种方法进行评价,并保留评价记录;
5.2.1.2 对B类采购产品的供方可使用上述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进行评价;
5.2.1.3 其他供方评价可用b.c.d.e四种方法中的一种(或多种)进行评价;
5.2.1.4外包供方可用a.b.c.d.e五种方法中的几种方法联合进行评价;
5.2.3 供方的选择:采购负责组织供方调查,根据需要填写《供方调查评价记录表》中的相关栏目,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供方和外包供方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报质量负责人和厂长批准后选择出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合格供方和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5.2.4采购负责制订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供方和外包供方的《合格供方名录》并经厂长批准后公布,并在办公室留存;
5.2.5合格供方的控制与评价
对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供方,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日常管理和定期评价:
a.每年11月份对A类产品和外包产品的供方进行评估,主要依据供方供货情况记录、交货情况、协调性和价格进行评价,并填写《供方业绩评定记录表》,符合评估要求的供方才可继续业务合作。外包供方考核后确认是否需要重新商谈委托加工合同;
b.对供应的A类产品和外包供方每次供货需按照《关键元器件/材料的检验及定期确认检验程序》进行检验合格后才予以入仓和使用。检验记录作为供方日常供货的质量记录应予保存;
c. 为确保我方日常采购的正常进行和对于供应商的日常管理,与供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及过程中沟通的相关信息应保存记录。
5.2.6 对评价不合格的供应商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除名。在采购按照CCC要求和本程序的4.2.2、4.2.3重新选择评估后,办公室根据评价结果发布新的“合格供方名录”。
5.3 采购流程(参考采购流程图)
5.3.1采购需求提出:
5.3.1.1 A类、B类采购产品:生产部根据订单、库存量确定所需采购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等要求并填写《申购单》由生产部主管审核、厂长核准后至供销部。
5.3.1.2其他采购要求:采购需求部门填写《申购单》由相关部门主管审核、厂长核准后至供销部。
5.3.2供销部按《合格供方名单》开展采购、外包工作;答案补充 5.3.3.3 若供货商因特殊原因无法满足购销合同订定的要求,则供货商修订的结果需要双方协调同意,并将相关信息传递到生产部和销售部门;
5.4信息
5.4.1 采购信息
针对采购产品的特性,采购申请文件应包括如下信息:
a.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可直接引用国家的有关标准);
b.对产品的验收要求;
c.其他要求,如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供货期及交货地点等。
适当时还包括:
a.对供方的产品、程序、过程和设备、人员提出有关批准或资格鉴定的要求;
b.适用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5.4.2外包信息
针对外包过程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合同信息适当时包括:质量要求、接收准则、过程控制要求、过程监视、服务要求、双方权利义务、知识产权说明等。
5.5验收
5.5.1 A类、B类产品验收:
5.5.1.1订购之关键元器件、材料和委外加工的产品由供货商交货至仓库部门暂收,由品管部按照来料检验的要求进行来料质量检验,并填写相关记录;答案补充 5.5.1.2没有明确来料检验要求的生产用品,生产部确认合格后由仓库进行点收。
5.5.2其他产品的验收:由申购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或订单要求进行验证 ;
5.6 过程当中产生的记录,包括和供方沟通的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有关要求及部门作业规范管理进行。
5.7采购或外包过程中验收不合格,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不适合的地方可以按照自己公司的情况修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8-29
4.3.6 设计评审4.3.6.1根据开发计划,在各阶段的工作结束以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设计的阶段成果进行评审,以保证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文件。4.3.6.2 评审内容a)可行性报告评审:主要评审项目在经济、技术上的可行性,市场前景、社会和经济效益,与国家法规政策的相容性等。b)设计方案的评审:评审设计方案的工艺性和先进性。c)样机鉴定:对样机性能、工艺文件进行评审。d)产品成份宣告表的评审批准。e)小批生产评审:对产品工艺路线、工艺装备、生产效率进行评审,为大批投产作好准备。f)正式投产评审:对生产能力、相关生产设备、质量检测、运输贮存、销售网点、相关人员配置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4.3.6.3 每一次评审结束后,由产品开发部发出书面评审报告,由相关部门对评审意见和建议进行处理。4.3.7 设计确认4.3.7.1 将小批试制的产品选3-5家客户试用,由客户对产品的外观、型式、性能和操作使用性能等方面进行确认,填写《设计确认表》(QG/FX-07.04 表6)。4.3.7.2在不便选择客户确认的情况下,由产品开发部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在合同条件下对小批量试制产品抽1-3台进行试用。对产品外观、型式、性能、制品产能和质量,操作使用性等到方面进行评价,写出《设计确认表》。4.3.7.3 顾客合同要求对设计某阶段或产品的某部分进行确认的,按合同要求进行确认。4.3.8 设计更改4.3.8.1 设计更改由提出人填写《设计方案更改申请表》(QG/FX-07.04 表7)经产品开发部部长审核后,报技术总监批准。4.3.8.2 设计更改后应对相关部分重新进行评审。4.3.8.3 产品开发部、营销部门负责与客户联络,收集客户的反馈意见,必要时按客户要求进行设计更改,当设计更改涉及部品或供应商的变更时,应按相关程序规定进行设计的变更,并需要对产品材料成份宣告表进行相应的修改。4.3.9 产品开发完成后,所有的技术文件和记录由产品开发部归档保存。4.4 样机试制阶段4.4.1 样机试制的任务是验证产品的性能、结构、造型是否达到技术任务书的要求,验证设计的正确性。4.4.2 样机试制分两种4.4.2.1 非模样机试制---按照产品图样用非正式工装制作的零件进行的样机试制,数量一般为1~2台。4.4.2.2 正式样机试制(以下简称样机试制)---按照产品图样主要用正式工装加工的零件进行的样机试制。 试制数量全新产品一般为5~8台,改型产品3~5台,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样机试制数量。4.4.2.3 部分改型产品,如与原基型产品有很大继承性,为了节约开发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样机试制数量,如改电压产品或改门体(已在成熟产品上使用)产品等,或样机试制与订单生产同步进行。4.4.3 样机试制4.4.3.1 样机试制的计划及准备 a)样机试制前,产品开发部对样机试制专用件、首次使用的通用件及订购件、改模件进行确认按相关文件执行。对有害物质有限制要求的产品,应确保样机所使用的新零部件均经过确认且符合要求。b)产品开发部编制《新产品开发计划进度表》(QG/FX-07.03 表6-1(冰)/(QG/FX-07.03 表6-2(芯))。4.4.3.2 样机试制实施a) 由生产部协助产品开发部组织样机试制、试验,作好记录和技术服务;b)样机试制后产品开发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试制情况进行小结,提出整改措施,并应于小批试制前对整改措施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4.4.4 样机的检测,由产品开发部委托品管部负责,并提出检测报告。检测数量为 3~5台,其中型式试验 3台。4.4.5 样机检测完毕后,由产品开发部处理。4.4.6 样机鉴定见管理标准《新产品试制鉴定管理程序》(QG/FX-07.05)标准。当样机评审不能通过时,由产品开发部组织再一次样机试制,试制数量一般为5~10台。4.4.7样机试制完成后,产品开发部负责向产品认证人员提供认证样机及相关设计文件。4.5 小批试制阶段4.5.1 小批试制的任务是验证工艺和工装,同时也对样机试制问题点整改完成及效果进行验证。4.5.2 小批试制数量 a) 小批试制一般分两次进行,整机新产品的数量原则上为≤30台,配件产品的数量原则上≤100台,***机的数量原则上≤30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产品开发部可以调整。 b) 出于对新产品成本及新产品质量方面的综合考虑,根据新产品的特殊性,由产品开发部决定安排小批试制的次数和台数。c) 对于基本结构不变,仅作较小变更(如门造型改进门拉手)的改型产品,若技术成熟,在新产品开发计划或技术任务书中明确,也可以略去小批试制而直接进入批量试生产。4.5.3 小批试制实施4.5.3.1 小批试制由产品开发部组织并负责完成。应做好试制记录和技术服务,编写小批试制总结,作好鉴定(评审)会的准备工作并组织小批试制鉴定会。4.5.3.2 小批试制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由产品开发部负责。4.5.3.3 产品开发部参加小批试制,负责解决样机试制遗留的设计问题,作好记录和设计技术服务(含设计更改),做好小批试制总结。4.5.3.4 产品开发部应重点进行工艺验证、工序质量控制验证和工装的验证。4.5.3.5 生产部应对生产方案组织进行验证。4.5.3.6 试制完成后,产品开发部应及时组织小结,对存在的问题确定对策措施,制订整改计划,并应于下一次试制前或批量生产前对问题点整改的情况进行检查。4.5.4 小批试制的产品检验 a) 小批试制中的产品性能检测由产品开发部负责; b) 品管部负责对小批试制的产品进行抽检,并按规定从中抽取进行型式试验; c) 抽检项目由产品开发部和品管部商定;d) 抽检样机由生产部协助品管部在包装前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试验完成后由品管部提出处理意见。e)按可靠性试验规范,产品开发部在小批试制产品中抽取一定数量的产品进行可靠性试验。4.6 产品批量生产阶段4.6.1 批量生产4.6.1.1 生产部按编制的批量生产计划组织进行。4.6.1.2 品管部按检验计划进行检验和试验,鉴定时提出产品试验报告和质量分析报告。4.6.2 在批量试生产中,应进一步对工艺、工装、设备、质量控制文件及组织生产方案进行验证。4.6.3 产品批量生产时,品管部明确是否需要进行质量评审。质量评审包括外观评审、性能评审、全过程评审。品管部主持全过程评审,过程评审以核查方式进行。4.6.4 新产品上市的信息跟踪工作,由营销部门负责反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