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权作价做为出资额成立新公司,出资方(投资方)的账务处理。

我公司的出资人以所占公司的股权作价,与B公司成立一间新公司。问:1.作价后我公司的账务如何处理?2.新公司的账务又如何处理,借方是什么科目,因为我不理解作价是什么意思?谢谢!我不知道我表述的清不清楚,我自己都觉得挺绕的。

投资方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确定对被投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1、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新公司(成本) 

  贷:长期股权投资——出资人  

2、新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出资人

贷: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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