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道教的历史

如题所述

神道教
神道起初没有正式的名称,一直到公元5世纪至8世纪,汉传佛教经朝鲜半岛百济传入日本,渐渐被日本人接受,为了与“佛法”一词分庭抗礼创造“神道”一词来区分日本固有的传统信仰与外国传入的佛法。是以在《日本书纪》〈用明天皇纪〉中的“天皇信佛法,尊神道。”句中,首次出现了“神道”这个称呼。 “神道”二字虽然在中国汉字中也有,但实际上中国与日本对此词的概念不同,我们若按字面来解释神道教,必会被其名称所误导。日本人称一切神明为Kami,汉字传入日本后,“神”字被用来表示Kami。日本人称皇室、氏族的祖先与已逝的伟人英雄之灵魂为Kami,亦将认为值得敬拜的山岳、树木、狐狸等动植物与大自然的灵称为Kami。
《古事传记》一书对Kami作了以下的注释:“凡称迦微者(Kami),从古典中所见的诸神为始,鸟兽草木山海等等,凡不平凡者均称为迦微。不仅单称优秀者、善良者、有功者。凡凶恶者、奇怪者、极可怕者亦都称为神。”也就是说:神道教所祭拜的“神”不仅是中国人所谓的神祇,亦包括一些令人骇闻的凶神恶煞。
神道教从日本原始宗教发展而来,最初以自然精灵崇拜和祖先崇拜为主要内容,大体分为神社神道、教派神道和民俗神道三大系统。信仰多神,号称有80万神、800万神或1500万神,特别崇拜作为太阳神的皇祖神──天照大神。称日本民族是“天孙民族”,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后裔并且是其在人间的代表,皇统就是神统。祭祀的地方称神社或神宫,神职人员称为祠官、祠掌等。明治维新(1868)以前,佛教盛行,神道教处于依附地位,二者结合形成两部神道、天台神道等神道学说。德川幕府时期(1603~1867),一部分神道学者把崇拜天照大神的神道教义与朱熹理学相结合,强调尊皇忠君,主张神道教独立;从而出现吉川惟足的吉川神道、山崎斋的垂加神道等学派。德川后期,由荷田春满倡导,中经贺茂真渊、本居宣长,至平田笃胤,逐渐形成复古神道;依据《古事记》、《日本书纪》等日本古代典籍阐述神道教义,反对儒、佛,并利用部分儒、佛学说和某些西方神学思想来解释神道教义,鼓吹以日本为中心,建立以神道教为统治思想的世界秩序。同时,在民间以传统的神道信仰为基础,吸收复古神道等神学理论,陆续形成若干神道信仰团体,后称为教派神道。明治维新后,为了巩固皇权,实行神、佛分离,以神社神道作为国家神道。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据日本新的宗教法令规定其为民间宗教。
佛教初传入日本时,神道教信徒甚为反对。由大陆渡来的有力氏族,例如苏我氏,支持佛教。日本本土的氏族,物部氏和中臣氏拥护神道教,反对佛教。佛教僧侣具有大陆先进的知识,天皇因此支持佛教,一时神道教失势。然至8世纪末,佛教僧的权力亢进,天皇欲抑制佛教的势力,因而神道教再度得势,两种宗教逐渐互相混合。至明治时期,百姓等信仰两宗教。于是佛教寺院和神道教的神社,两者浑然。例外的是伊势神宫,供奉天皇的祖先,属于古神社。至江户时代末期,国粹的神道理论家宣称,两者不能相混。明治初年,兴“废佛毁释运动”。神道教成为国家的宗教。虽明治政府承认信教的自由,但崇拜神道教成为日本国民的义务,成为统治国民的手段。当时在日语中称为“国家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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