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书名字叫,Ready or Not, Here Life Comes,想问下是什么意思,按理说here位于句首要倒装的,他为什么不到装?
关键here 位于句首,后面倒装是语法要求,不是修辞需要,更不是什么固定用法,我目前看到除了这本书没有别的句子是这样写的,他怎么会地道呢?那以后自己用是不是哪种语法都不用管,随便用?
追答讲语法,here就是副词,可以放在句首,也可以放在动词之后,在英语语法中对副词没有强调具体的位置。语法不是唯一的,也不是不变的,它是只是后人根据惯用总结出来的,太注重语法的权威你会有很多句子需要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