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初使投资成本小与公允价值时,需要调整账面价值么?即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公...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初使投资成本小与公允价值时,需要调整账面价值么?即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公允价值)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

是的,要调整。准则规定,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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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31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
1、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入账价值。
2、对于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都以付出的资产,承担的负债等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价值。
3、合并中发生的交易费,与合并有关的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非合并的相关费用计入初始入账价值。
4、对于以债券,股票的等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发行债券,股票相关的评估费等冲减溢价或者利息调整。
5、初始入账价值就是上面额步骤,对于后续计量,成本法不调整初始入账价值,而权益法要调整
在权益法下,如果初始成本小于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那么调整初始成本,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如果初始成本大于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那么不调整。
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6、当然如果由成本法向权益法转换,涉及到追溯调整问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