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各位大师指导指导,我的用友软件中只有核算模块跟总账系统模块,那在这种情况下,核算模块能生成什么凭证?比如说。我们销售出去了5件酒,我在核算模块中的销售出库单上已经出库了,过后又退回4件,然后我又在销售出库单上红字冲了4件。那请问一下,我在总账系统中,还需要做这笔分录吗?是 借:库存商品为增加的4件,贷:库存现金 。需要这样做吗?两者之间有没有什么冲突?我想的是,如果核算管理中能自动生成这种凭证的话,我这样做是不是多了?还是说核算管理中只生成主营业务成本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