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员工旷工离职,人事怎么处理,请专业人士指教,谢谢

新进员工,转正后的第2个月里,旷工4天,早退1天. 公司给了机会,从技术部调往生产部,他自己不珍惜(公司7月给办理了社保、5月办理了意外保险),于本月1号开始,就自动离职了,没办任何离职手续,核算上月工资时扣了4天旷工。这种人事手续怎么处理呢?他明天要来领工资,让他补充离职手续还是直接按自动离职算呢?

《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自动离职”一说。你们应该向他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在其中写明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保存其旷工的考勤证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8-14
按理说给他离职手续,大家都是出来工作赚钱的。按规则说,先了解为什么会旷工。如果他的态度没有给公司受到负面的影响,扣他旷工的钱。如果态度恶劣对公司有不好的影响就接自动离职给他!!
求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