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怎样划?一起来看

如题所述

浙江省近日发布了《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如何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以下是具体的划定原则和措施:
**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
- 优先将生态功能极重要、极敏感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相关区域应纳入生态保护红线。
- 若确需调整出生态保护红线,应确保总体格局和规模基本稳定,优化调整后的布局、功能和价值。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
- 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的,原则上优先划定为生态保护红线。
- 质量好、集中程度高的永久基本农田,可根据实际情况保留。
- 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有限人为活动,应遵循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
- 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边界。
- 城镇开发边界应避让重要生态功能,少占永久基本农田。
- 城镇开发边界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三条控制线的监管:**
- 三条控制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信息系统”,实现统一监测监管。
- 在规划编制中强化管控要求和用途管制规则。
通过这些措施,浙江省旨在推动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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