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钢筋搭接的标准

如题所述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1(l1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图5.4.6)。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 ,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 ,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 面。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2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3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4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 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 ,且不少于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 ,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 ,且均不少于3 面。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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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21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B.0.1 当纵向受拉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面各百分率不大于25%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表B.0.1的规定。表B.0.1 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钢筋类型 混凝土强度等级C15C20~C25C30~C35≥C40光圆钢筋HPB235级45d35d30d25d带肋钢筋HRB335级55d45d35d30dHRB400级、RRB400级-55d40d35d注:两根直径不同钢筋的搭接长度,以较细钢筋的直径计算。B.0.2 当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在分率大于25%,但不大于50%时,其最小搭接接长度应按本附录表B.0.1中的数值乘以系数1.2取用;当接头面积百分率大于50%时,应按本附录表B.0.1中的数值乘以1.35取用。B.0.3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应根据本附录B.0.1条至B.0.2条确定后按下列规定进行修正。 1 当带肋钢筋的直径大于25mm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1取用。 2 对环氧树脂涂层的带肋钢筋,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25取用; 3 当在混凝土凝固过程中受力钢筋易受扰动时(如滑模施工),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1取用; 4 对末端采用机械锚固措施的带肋钢筋,其最小搭接长度可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0.7取用; 5 当带肋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度大于搭接钢筋直径的3倍用配有箍筋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可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0.8取用; 6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其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对一、二级抗震等级应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15采用;对三级抗震等级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05采用。 在任何情况下,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说明:B.0.1~B.0.3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绑扎搭接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应根据钢筋强度、外形、直径及混凝土强度等指标经计算确定,并根据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等进行修正。为了方便施工及验收,给出了确定纵向受拉钢筋最小搭接长度的方法以及受拉钢筋搭接长度的最低限值。B.0.4 纵向受压钢筋搭接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根据本附录B.0.1条至B.0.3条的规定确定相应数值后,乘以系数0.7取用。在任何情况下,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说明:B.0.4 本条给出了确定纵向受压钢筋最小搭接长度的方法以及受压钢筋搭接长度的最低限值。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1(l1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 ,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 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 ,且不少于3 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 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 面。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