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环境保护系统中,包含多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这些机构主要按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以下是具体机构的详细信息:
1. 台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作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它拥有事业编制7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设有2个科级职数。
2. 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同样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规模较大,共有24名事业编制,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设有3个科级职位。
3. 台州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4名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机构级别与正科级相当,配置1个科级职数。
4. 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台州市排污权储备中心):作为公益一类,拥有5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机构级别同样为正科级,设有4个科级职务。
5. 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作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采用自收自支的方式运作,有12名事业编制,机构规格为正科级,配置2个科级职位。
最后,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还设有路桥大队,同样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规模为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是台州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于1995年,前身是台州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市环保局依照法律和法规,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