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之一是具有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的功能。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这一功能?

A.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而被法院量刑时从轻处理
B.因排除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C.侦查机关对于已超过追诉期限的案件不予立案
D.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的刑罚

【答案】:A、B、D
依据刑事诉讼法定和正当程序的理念,刑事实体法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实施。然而,刑事诉讼法并非实施刑事实体法的被动的“服务器”,而是在启动或终结实施刑事实体法活动方面扮演着十分积极的角色。比如,依照不告不理原则,如果没有控诉机关或人员起诉,就不能对现实中的犯罪行为适用刑事实体法;当出现了某些法定情形时,就要结束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程序,而不能适用刑事实体法;对同一案件,如果选择不同的刑事程序,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结果可能会不同。这些都是刑事诉讼法独立具有而非依赖于刑事实体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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