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9-18
先解释一下两个概念。 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税法中第26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区别:企业的免税收入等用于到支出的发生的一些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但是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不同,由于从根源上和性质上,不征税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