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企业所得税时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相同特点和不同特点是什么?

如题所述

  相同特点:都不需要交税。免税收入是属于征税范围,但是国家给予优惠,免于征税;不征税收入不属于征税范围。
  例如企业所得税,利息所得本来是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但是对于国债利息,国家给予优惠,免税,这个国债利息就是免税收入;而财政拨款不属于企业的经营所得,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范围,所以是不征税收入。
  不同特点(具体对应范围不同)
  1、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2、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谓符合条件:居民企业之间;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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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9-18
先解释一下两个概念。 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税法中第26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区别:企业的免税收入等用于到支出的发生的一些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但是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不同,由于从根源上和性质上,不征税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