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到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心后要做什么呢?

两辆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车辆各有损失,无人员伤亡,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我付次要责任,对方负主要责任,双方的投保公司不是一家(我的是平安,对方为人保),为防止对方的投保公司把赔付款打到对方的账户,对方不及时赔付给我,1、我是不是应该要求交警出具事故损失鉴定申请,要求对我车辆的损失进行损失鉴定呢?主要是防止以后到法院起诉对方怕法院及保险公司不承认我在4S店修车的维修发票。2、这种事故认定责任不一样,投保的保险公司也不一样,出现交通事故后我可不可以和对方协商,签订一个我付全责的认定书呢?主要是赔付容易一些。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提前谢谢各位的解答

如果损失程度并不大,不需要考虑作车损鉴定,除非车辆维修实际费用与对方保险公司定损额度严重不符。另外,如果已经决定到法院走起诉途径解决此问题,就不必担心对方保险的赔偿不能到位的问题。
协商认全责是可以操作的,但是必须绝对清晰对方的损失额度,否则后续可能出现索赔争议的问题,其实双方如果保险都足够的话,建议按正常程序索赔。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

    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车辆造成的事故。

    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中国规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损失高于20元,在公路上直接损失高于50元的事件才为事故。

    按事故造成的后果,交通事故有人身事故和物损事故两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1、如果损失程度并不大,不需要考虑作车损鉴定,除非车辆维修实际费用与对方保险公司定损额度严重不符。另外,如果已经决定到法院走起诉途径解决此问题,就不必担心对方保险的赔偿不能到位的问题。 但一般程序上(非诉讼途径),对方保险公司的赔偿款是先打到对方账户上的,你方可以直接向对方索赔,提供维修发票同时要求支付赔偿款。

2、协商认全责是可以操作的,但是必须绝对清晰对方的损失额度,否则后续可能出现索赔争议的问题,其实双方如果保险都足够的话,建议按正常程序索赔。追问

我是在事故现场要求我的保险公司的定损员进行现场定损?还是我把我的车子开到4s店进行定损呢?我必须在机动车辆保险定损报告上签字,4s店才会给我维修车辆吗?如果不签字他就给我修好了我不承认行吗?谢谢

追答

由于本事故是双方事故且对方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则上至少需要对方保险公司对你方车辆进行定损或者对方保险定损员认可你方4S店的定损报价,否则以后索赔时有可能出现索赔额度的纠纷,至于4S店方面,肯定是需要你确认签字之后才开始维修的,这是行规。

追问

真的如你所说的一样,上次我拿在4s店修好的发票及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去法院起诉对方,对方(人保公司)不承认我的修车发票,法院要求要经过交警部门(物价局)损失鉴定,像这样,修车前一定要对方保险公司去人签字才可以修车吗?在什么情况下我的修车发票,法院和人保才会承认效力啊?我的车已经修好了,还能再重新进行鉴定吗?

追答

原则上应该应该经过责任方保险公司定损认可后,维修损失费用才会被保险公司承认,目前按照正规程序只能够经过物损鉴定之后对方才可能承认修车费用。车辆已经修复的话,重新鉴定非常困难。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09

今天给大家分享下,开车如果发生事故,该怎样处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3个回答  2020-11-23

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