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进,关于外聘人员工伤死亡赔付问题

我同事的父亲是某公司外聘人员,在该公司工作了四年之久。
前日因在北京出差,不幸遭遇车祸亡故。
想咨询一下,同事父亲所在公司是否应该做出赔偿或抚恤?应该怎样获得赔偿?
同事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
关于修律师的回答。
我想知道如果和公司追究工伤赔偿,这个赔偿的额度怎么界定?
依照国家法律,公司应该赔偿多少?
或者我怎样去了解公司应该赔偿多少?
外聘人员与正式职工的赔偿数额一致吗?

想了解跟公司的索赔程序
要索赔,我需要准备哪些方面的东西

  第一步,先叫你同事在北京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至于交通的赔偿方面,我想你就不需要我在这里费话了,我只说公司的赔偿这边了,责任认定书上有时间的,如果时间是在因为工作时间或者是上下班时间就好办得多,如果是其他时间比较麻烦点。
  二,如果你怕麻烦的话就可以和公司谈赔偿和抚恤就可以了,如果想为死的人讨个公道或想多要点赔偿的话,就去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你没有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什么省份的,在大陆地区的大部分省份,因交通事故的工伤赔偿实行总额补差的办法,打个比方,比如一个人因交通事故的工伤,交通赔偿了6万,假如工伤应该赔偿10万的,那么总额补差后工伤实际赔偿4万。也有部分省份不是这个办法的,查查你的地区的。
  三,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看看那一条或者几条是适合你朋友的父亲的,一条就足够了。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你朋友的情况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我本来后面还有很多,可能是太长了,被系统删除了,我贴在空间里了,就下面的网址。

  四、申请到工伤的赔偿方面;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B7%E7%D6%AE%D2%FB%D1%AA/blog/item/34de9ea8fa907cb4ca130c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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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10
您可以先追究肇事方的赔偿责任。
然后再追究公司的工伤赔偿。
也就是说您可以要到双份赔偿。
工伤赔偿可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先认定工伤,再提起仲裁诉讼
第2个回答  2008-07-10
这里是有两个请求权 一个是向公司基于雇佣关系求偿 要求承担雇主责任 (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 另一个是 基于侵害人身权 向肇事方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但是 总的赔偿额度 是不变的

相关的规定 死亡赔20年 60岁以上的除外 另外有丧葬费 医疗费 护理费 精神损害赔偿 具体多少 死亡赔偿金 和当地的年平均收入有关 其余的也都要结合 具体的情况 这里我无法具体给出 建议你找一个律师 这个问题不复杂 找法律援助机构也行吧

非正是员工 也一样 没有区别

一般找公司 比较好 肇事者也未必赔得起

希望可以对你有些帮助
第3个回答  2008-07-10
1可以要求肇事方和公司按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2交通事故赔偿要交警出示的事故认定书确定,根据交通事故伤害赔偿标准赔偿。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所以关于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4索赔的步骤:
一般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基本材料,表里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此表可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经办机构索取。
二是《责任认定书》。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应提交由交通局肇事科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三是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领取劳动报酬的证明、单位同事的证明、受伤害后用人单位支付救治费用的证明、双方就伤害赔偿达成的私了协议(工伤私了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但劳动者应注意一定要在达成私了协议后的60日内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超过60日即会丧失胜诉权)等。
四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工伤报告。
五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在这里就是死亡证明)
六是如果有送医院救治,还要提供医院救治时开具的相关发票和单 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