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出外游玩,我和我朋友在公交车上与对方发生矛盾,对方先动手打了我朋友,然后双方发生争执,下车后,我和我朋友两人和对方一人打了一架,对方报警,然后要求验伤,对方验伤我们也验伤了,然后双方均无大碍,轻伤都算不上。之后jingcha立案,做笔录。
jingcha跟我和我朋友说,因为这里是上海,法律比较健全什么的,特别严,所以这事已经立案了,接下来就走法律程序了,看法律怎么判。结果要么罚款2000到10000的,或者判刑5到10天,3个月到半年什么什么的,把我们吓得不轻,我以为打个小架,调解一下,双方道个歉就完了,也没受什么伤。谁知道怎么变成这样子了。
然后他跟我和我朋友可以帮你们把这件事尽量弄得小点,帮我们跑跑什么的。还让我们手机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我们离好远的也是。
派出所为上海某边防派出所。
我现在想知道,这件事会怎么处理,不会很严重吧。要罚钱还是拘留还是坐牢?会罚多少钱?拘留多久?判多长时间?我现在很郁闷。
然后还想问,jingcha是不是让我们给他好处啊。说那话的意思?
因打架进派出所已经立案,后续应该会理赔对方一定的金额,双方调解。
打架案件的两种常见处理方式:一般就是双方调解,调解不成的话就走法律程序,该拘留就拘留。这是双方伤势不严重,且没有持械的情况,如果单方或者双方是持械斗殴,那性质就变了,触犯刑法的话是公安局管会关闭调解这个渠道,必须提起公诉。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对于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嫌疑人量刑时、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犯罪的动机、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