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条可以补开吗

病假条可以补开吗

病假条可以补开。
完善病假手续,一般只限于急诊处理。如果丢失,需要与医院协商重新发放,但只能按照原休息证明的日期发放,原时间节点不变。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当出示企业医疗机构或者指定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经企业审核同意。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病假具体内容有:
(1)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相关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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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31

可以补开病假条,完善病假手续。

根据《执业医师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

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

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

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要建立定期家访制度,及时了解长休职工的伤、病、残情况变化,及时通知已恢复劳动能力的职工按时复工;根据劳动能力恢复情况,安排一定的试工期或调换适当工作;要加强企业劳动纪律,对逾期不复工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可停发伤病保险待遇,并按旷工处理。

扩展资料:

病假期间不可以从事有收入的活动和工作,不得伪造病假条。

根据《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

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

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辞退违纪职工的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

/baike.baidu.com/item/%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6%89%A7%E4%B8%9A%E5%8C%BB%E5%B8%88%E6%B3%95/2135858?fromtitle=%E6%89%A7%E4%B8%9A%E5%8C%BB%E5%B8%88%E6%B3%95&fromid=1341709&fr=aladdin"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执业医师法">百度百科:执业医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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