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老师是孩子的第二启蒙老师,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把孩子送到学校去接受良好的教育,学习更多的知识,树立正确的三观,形成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但有一个女孩因为没有参加补课而被辱骂,甚至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这让我大吃一惊,仅仅没有去补课,就要辱骂孩子,这未免是违背师德了吧。
据相关了解报道,这位老师在辱骂这个孩子的时候,不仅仅是一次两次了,校方就应该严厉的管制老师,而不是放任不管,孩子送到学校去,是为了学习知识,而不是为了受到辱骂。
况且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对违反(规定)的教师会受到解聘劳动合同,开除公职和没收非法所得的违规处理。那么像这位老师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这个规定,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对的法律责任,学校在没有处理这位老师,校方的法律责任是很大的,肯定也会承担这个孩子一些相关的精神损失费用,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毕竟也是因为他们,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而且据我了解,现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力度是很大的,特别是像这种侮辱孩子的,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仅仅是学校,还有老师。其实我们上过学的人都应该知道,老师的言行是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大的,一句鼓励或者是一句表扬,对孩子的影响都是非常好的,而且是很积极向上,但是如果老师辱骂孩子并且批评他的话,会让孩子产生抑郁甚至排斥的心理,从而患上心理疾病,让他们害怕面对这个世界 ,因此我觉得,校方的责任,不仅仅是要赔偿这个孩子的精神损失和医疗损失,而且,而且还应该接受教育,因为他们的思想不够端正,所以才会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