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春一家医疗事业单位工作,2006年取得会计师资格,并通过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由市人事局认定完毕。工资改革前因我是本科毕业,有相当于初级的工资,所以没报考助理会计师而直接报考了中级(会计师),工资改革后我现在属于无职称人员待遇,咨询过人事科初级属自然进,有证就开初级工资,那么我有中级证在未凭认中级职称前能否享有初级待遇?人事科说头一次遇到这种越级考试的情况,不知怎么办,人事局也未作明确答复,两年就这样过去了!因为会计允许越级报考,那么是否有相关处理聘任的办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