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交警的权力

我在6月5号驾车压到了一行人,大腿骨折,报警了。现伤者在医院,我已预交了5000元医疗费,车被扣,已检测。现事故责任书还没出来,我要拿车,交警说要我再交10000,否则不放车。请问有经验的高人,在我交了钱之后(钱交交警手里,有收据),能否投诉?该交警违反了哪些规定?我知道现在交警不能收这钱的。
不是我不肯赔,而是这起事故是行人自杀,我这钱赔得冤,不甘心。

你交的是事故低压金,扣车也是这个意思车做为资产抵押,现在车是不是放出来了,你的钱并不是交到交警的手里而是交到了事故大队,收据上是不是有事故大队的印章。并不是交警个人收的钱,你不能投诉,不要把交警想的那么坏,他们只是按程序办事,交警可以执行本地管理制度并不是全国统一管理制度,你交的这个钱到事故完毕想要回可能有点困难。还不如事故结素后要是不反还你的抵押金你在投诉。
你还是到市交警支队法制科询问是否合理(不要说交警的名字和你的车号)如果有违法行为,可以到交警队的政法委和纪检委投诉,也可以到公安局的政法委和纪检委投诉,要有充足的证据最好不要投诉你赢不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要等到伤者出院双方答成协议或由交警队判决后才能拿到。
保险理赔我并不是很明白,个人车辆投保与团体车辆投保有很大的区别,保险公司不能100%理赔,你已经交纳5000元,责任不是完全在于你,你也要让伤者自己交纳点医疗费,伤者出院可以要求一些赔偿金,保险公司有限额,我记得好象最高5000元,理赔记得要误工费(伤者的)护理费,门诊的费用是不能理赔的只有住院费用可以理赔,医生开的处方在理赔里是不能少的。
我知道的也不详细,哪位高人知道的帮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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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13
10000元应该是医疗保障金 ,用来保障伤者得到及时救助,依据医院开具的收据,实报实销。剩余部分应在结案后归还。
交警是按照制度办事,无可厚非。
如果该款用做其他用途,则可以起诉
第2个回答  2008-06-15
现在道法明确规定,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主责乃至全责,行人次责及无责,收你的钱交警是在照章按程序办事,因为他出据了行政收据及事故大队印章,事故出了处理了就完了 ,难免的,多留个神就是,别顾虑太多,就算提个醒吧,图以后平安嘛
第3个回答  2008-06-13
是不是碰瓷?
郑州很多这样的事情 老是忘人家车地下钻 。。呵呵
第4个回答  2008-06-14
keng ren
第5个回答  2008-06-14
自己倒霉吧,钱也给了就图个平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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