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截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4-22

第2个回答  2020-02-02
截肢术的适应症!!
1周围血管疾病所致肢体坏死 常见的是合并或不合并糖尿病的闭塞性动脉炎所致的肢体缺血坏死。
2严重创伤 肢体的血供受到不可修复的破坏,或组织的损害到了无法进行合理的肢体功能重建的程度。包括机械性损伤、烧伤、冻伤和电击伤等。
3严重感染 包括虽用药物和切开引流仍不能控制,反而蔓延趋势,甚至威胁病人生命的急性感染,入气性坏疽,以及某些慢性感染,长期反复发作难以根治,引起广泛破坏和肢体严重畸形,功能丧失,甚至诱发癌变等。
4肿瘤 肢体原发恶性肿瘤未发现有远位转移者,截肢常作为有效的外科治疗手段;有些恶性肿瘤虽已发生转移,但因破溃感染和病理性骨折而产生剧痛,截肢术亦可应用以减轻病人痛苦。某些肢体的良性肿瘤对组织的破坏范围很大,虽行局部切除亦只能残留一个无功能的肢体,亦可考虑截肢术。
5营养性溃疡 神经疾病或外伤所致麻痹肢体并发经久不愈的营养性溃疡,可以考虑截肢术及安装假肢改善功能。
6小儿先天发育异常 仅在先天发育异常的肢体确实无任何功能而截肢后可安装假肢有利于患儿全身功能改善时,才应考虑截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