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3-25
对已满与五十岁的人,还未到办理退休年龄的,如果劳动合同持续履行的话,单位突然不为你缴纳住房公积金,你可以持你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去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投诉,讨要你的权益。我国各地的劳动合同条款感觉就是有漏洞,只强调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少了住房公积金条款,而且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律体系对企业的破产财产处置程序也是有漏洞,说破产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开支后,优先支付欠发的工资、欠缴的社会保险金,也是回避只字不提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让破产企业的员工很难维权,对我国的法律体系彼此互相……太感到无语了。你的维权之路蛮难的,祝你好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