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2-23
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补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政策,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13号)等规定执行。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和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收入凭据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其中,一次性补缴超过三年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监察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
国家规定,不得采取一次性缴费的方式将超过退休年龄等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因此,除因2020年阶段性减免社保费造成的特殊情况外,灵活就业人员不能办理一次性补缴。
第2个回答 2013-06-24
一般社保的视同缴费年限是从95年12月31日为止的,你只要是正式工,缴没缴费都是算社保的视同缴费年限,对大多数人员来说缴费的和没缴费的对养老金多少,基本算是无影响的(差别最多不超过几元钱).其视同缴费年限是不能补交的,是根据你的档案中的招工表和工资表来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即工龄)96年开始是以个人缴费年限来算所谓的工龄,缴一个月算一个月,要是有没缴费的年限是可补交的,
无视同缴费的人员养老金计算只有两项,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而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其养老金计算要多一项过渡性养老金,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