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广告公司,承包了一个电影院作为广告发布的场所,每月固定给电影院的承包费用是1万(电影院开给我的发票是广告业的发票.我纳税按我当月收入减法承包费后的金额*5%纳营业税).现在问题一是:如果我没有收入的情况下,这个承包费用可不可以放在以后抵扣,问题二:比如我9月没有收入,10月有3万的收入,那么我可不可以把9月的承包费和10月的承包费用合在一起,也就是3万-2万(承包费用)再*5%进行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