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4-10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质数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所有大于10的质数中,个位数只有1,3,7,9。
质数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质: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第2个回答 2024-04-10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答:质数是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的自然数;合数是指在大于1的整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规定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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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4-04-10
正整数1,2,3,4,5…不仅仅可以分为奇数和偶数. 还可以有其它的分类方法. 比如有的数,2,3,5,7,…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称它为质数. 而4,6,8,…等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则称之为合数.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第4个回答 2024-04-10
正整数1,2,3,4,5…不仅仅可以分为奇数和偶数.
还可以有其它的分类方法.
比如有的数,2,3,5,7,…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称它为质数.
而4,6,8,…等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则称之为合数.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