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受害妇女可以到案发地或者对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报案,接受警察的询问,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受害妇女可以到案发地或对方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由法院作出判决。
在遭遇性骚扰后,一定要收集证据,勇敢维权:
一、收集违背自己意愿的证据,包括向公安、妇联等求助记录。
二、收集他人实施性骚扰的证据:
(一)如发生在公共场所,应立即报警并要求公安机关调取并保存监控视频。
(二)寻找目击证人,留下目击证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如通过电子媒介实施骚扰的,应保存完整证据和证据原始载体。
(四)如性骚扰仅仅发生在一瞬间、无法记录的,收集对方承认性骚扰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