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意见】
对于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对方不履行的,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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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04
您所说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时有发生,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有效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是为了惩治您说的“老赖”。
该《通知》规定有下列情形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如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并隐藏、转移的财产,将会受到刑事处罚。
第2个回答  2022-08-07
如果对方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胜诉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表述确定如何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