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处罚中的死刑执行方法,分为枪决和注射两种死刑执行方法。法律法规没有设定采用电刑执行死刑的方法,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了“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但还鲜见采用其它方法执行的的案例报道。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2〕21号)
第四百二十五条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