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11
您好!
甲方有义务把具体情况告诉乙方,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若是甲方故意隐瞒、欺骗乙方,乙方可以终止合同。若是协商不通,可以找仲裁部门协调,若是仲裁部门协商不通,就可以依照劳动法上诉甲方单位。
但愿我的意见对您有帮助。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是否有效要具体判断。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7-11
这代表你对合同不了解,合同里说了什么?
这与你所说的真实情况应该没有关系!你签约的内容·是·什么?
你没有看到现况就敢签约,代表你自己对这工程有把握!就不存在什么“甲方没有把真实情况告知乙方”。
你只能不履行合同,或是办理追加事项了。
第4个回答 2013-07-11
凡是隐瞒的都属于欺骗,欺骗的情况下,法律按对你有利的条件保护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