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当事人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来说,不能单独迁移户口:在当事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必须以家庭为单位迁移户口,不能只迁移其中一方的户口;由于户籍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建议当事人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