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网上买了个湖北联通的手机号,必须最低消费199元,工信部有没有靓号协议?强迫消费?

如题所述

具体需要看您的套餐资费是否为199元,如部分地区存在冰激凌、冰神卡199元套餐,套餐包含通话分钟数、上网流量等。您可以机主本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前往号码归属地营业厅为您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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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7-06
这个在法律上是有过争议,2015年以后,国家就放开了,完全由市场调节,也就是愿买愿卖行为了。具体的你可以看下来源来网络的资料。
(一)保底消费、预存话费是否违规?
2014年5月,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信部发布了《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工信部联通[2014]182号),规定“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方案,自主确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及计费方式。”意味着政府对通信资费的行政干预全面放开,通信市场的资费套餐进入到市场调节价时代。同年7年,《电信条例》第二十三条修改为:“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统筹考虑生产经营成本、电信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电信业务资费标准。”自此,通信行业的资费套餐的定价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定价模式正式的进入到完全市场调节价时代。
2014年10月,工信部公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删除《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中的“未经电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拍卖用户码号资源”,将第四十条第三项中的“擅自拍卖用户码号资源的”修改为“向用户收取选号费或占用费的”。
由此看出,靓号选号费、占用费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运营商在靓号经营中也早已闭口不提“选号费”, “保底消费、预存话费”究竟属不属于“选号费、占用费”的一种,是“换汤不要药”还是大相径庭?在市场调节价的大环境下,究竟是要“抠字眼”认为凡是条文未提及的均合法,还是认定运营商打了“擦边球”,保底消费、预存话费等同于选号费?
结合相关案例,笔者认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法条的理解不应轻易采取衍生或者扩展解释。“保底消费、预存话费”作为市场上出现已久且普遍存在的行业模式,目前并没有法律法规或政策性文件禁止该类行为,市场之所以存在这样的模式是基于用户有此需求基础,将定价权利回归于运营商,运营商可根据码号资源和市场情况来制定资费方案,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明码标价的公开透明的选号方式。
对于靓号等稀缺的电信资源,在市场中的使用价值必然与普通号码不同,普通号与靓号本身就是用户凭借自身喜好划分而来,运营商在细分市场中根据用户的需求旺盛与否设置不同产品的价格,这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和市场需求层次的不断分层存在必然联系,是对稀有资源的配置,用户通过使用此类特殊号码或是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便利、或是满足了心理上的优越感,并就收取话费服务与运营商达成一致,该种消费运营模式与现行法律、法规并无冲突,未被明令禁止,运营商拥有自主经营权。
用户明知靓号有相应的套餐资费标准,一方面选择享受稀有号码资源,另一方面又要求运营商低价收费,不符合现行电信服务方式的多样化和市场需求的多元化,也不符合市场调节价的规律和要求。用户在选择号码和套餐时,应根据自身消费能力及需求,尽到审慎义务。
(二)契约自由还是霸王条款?
运营商是否能在用户选择使用靓号时附加保底消费、预存话费、号码使用时限、号码限制转让价格等条件,笔者认为,这取决于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用户在办理入网手续时,协议里如有明确约定,只要客户签字认可,双方的约定对合同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合同约定期满后,双方回归于无约定状态,除非入网协议中明确约束了资费缴纳模式,否则客户就重新拥有对资费的选择权,有权更换低资费套餐。
如果合同条款模糊,双方对合同内容理解出现分歧,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此时按用户的理解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格式合同并不等于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指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格式合同是合法的合同形式,霸王条款不合法。只有格式合同中的条款符合出现合同法中规定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况,该条款才无效。
(三)过户时怎么收费?
过户就是原用户把自己和运营商签订的服务协议里的权利义务一并的概括转让给新用户,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八关于合同转让规定,过户需要争得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才可以,即运营商有权选择是否同意客户把自己使用的手机号码转让给他人。如果运营商同意过户,新用户需要概括承受原用户的权利义务,若原用户对靓号有保底消费,新用户也要承接原来的义务继续支付相应费用。当然运营商也可以和新用户重新签订资费套餐协议,这一切都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四)履行先合同义务防止缔约过失
运营商应在用户入网前对资费套餐作出明确说明,包括口头告知和书面告知两种方式,采用口头方式的,需通过签字等方式予以确认和保存原始资料,在用户作出明确同意的前提下提供服务,保证用户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如果双方就是否告知或提醒产生分歧,运营商需承担已告知或提醒的举证责任,否则需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时代的发展正在撬动各行各业的旧观念和旧习惯,手机号码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个人标识,也成为移动互联网用户最重要的安全堡垒,运营商唯有合规经营、严格自律,肩负起自我监督的主体责任,才是行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前提,也才能为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保驾护航。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6-10
199 是月租。 就算你关机放一个月, 仍然是199元☺☺☺
第3个回答  2020-02-28
今天把手机靓号888降档成功,由400元降低为189元。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