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单亲再结婚好吗?

老年人都是单亲了,想再次组合结婚,走到一起好吗?

老年人再婚的好处

1、老年人再婚有利于减轻子女的精神负担

很多单身老人的子女往往都有自己的家庭,他们忙碌于工作与家庭之间,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照顾老人,也因此常常担心老年人的状况,担心老年人出现心理问题。如果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愿望得到满足,就可以减轻一部分子女挂念老人的精神负担,也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老人行为的发生。

2、老年人再婚有利于抚育下一代

家庭是子女成长的摇篮,目前我国的家庭多系双职工,夫妻早出晚归,对子女的抚育出现了不少问题,不利于下一代的成长。如果老年人再婚,不仅老夫老妻可以互相体贴照顾,而且他们精神愉快,身心健康,还可以分担抚育后辈的任务。

3、老年人再婚还有利于减轻国家对孤老者的负担

我国目前还不能把老年人特别是孤老的生活问题全部包下来。如果有条件的丧偶老人求偶结合,这样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归宿,可以减轻养老院和民政部门的负担。同时也有利于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发展。

4、有利于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心理健康发展

由此可知,老年人再婚是老年朋友们自己的选择,这是他们自己的权利,而作为家属可以提供意见,但不能为他们做决定。在这个开放的年代,我们不应该只是开放自己这一辈,也要对老年者给予更多的理解,抛弃世俗的见解,开放老年人。老年期恋爱、结婚是提高生存意义的“特效药”,无论是再婚还是独身,都应该得到家庭和社会的认可。

5、有利于减少虐待遗弃老人的行为

老年人再婚重新组合了家庭,新家庭接纳了老年人的进入,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嫌弃和虐待遗弃老人行为的发生。

老年人再婚的坏处

1、老年人再婚易产生财产纠纷

老人再婚后压力大,赡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多。重新组合的婚姻必须面对房子、财产、子女、生活习惯、文化素养等多方面的相互磨合问题。男女方的思维差异极大:男方怕财产损失,怕承担责任;女方则想轻松潇洒,不当保姆,还要考虑如何照顾原先的子女;双方各自的子女也会考虑如何继承财产、如何赡养老人等问题。

2、容易产生家庭纠纷

一些家庭条件比较差的老年人再婚在居住条件偏紧的情况下,无奈只好了再婚对象的子女同住一个屋檐下。俗话说得好,远香近臭,距离产生美不是没有一定科学道理的,居住在一起难免会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产生摩擦,一些子女的情绪也容易影响到再婚老年人的心理,导致老年人产生心理压力,不利于家庭的和睦。

3、容易由于子女关系产生影响

中老年再婚,再生育子女的条件和可能极少。再婚以后,除了处理好双方的互相感情关系以外,如何处理好与对方子女关系也是极其重要的。老年人再婚关系不是很稳定,原因就是老年人在处理和子女关系上出问题的话,对于老年人之间的关系影响也很大。一旦老年人和其中一方子女有了隔阂,有了矛盾,有了纠纷,老年人再婚的关系也可能走向破灭。

4、容易和之前的对象相比破坏感情

随着中老年婚恋的深入,中老年单身就容易将眼前的婚恋对象与先前的原配进行比照。俗话说得好,人比人,气死人。因此,老年人再婚后将现在的对象和以前的对象进行对比,出现一定落差后,容易产生一些不利于老年人婚姻的心理问题,最终导致老年人再婚关系的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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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21

这应该是有利有弊吧,有利的地方是彼此在心理上、生理上能得到一种满足,精神上不再感到孤单,同时生活上也可以彼此相互照顾。弊端是两位老人原来都有家庭和小孩,假如两个老人再婚,很可能为金钱、财产发生矛盾。如果老人想再婚,最好是和家庭成员协商好,对金钱和财产做一个相对明确的,双方家庭成员也能接受的方案,以避免矛盾的产生以及大家庭的不和谐。不过个人觉得,只要有些问题处理得当,单亲老人再婚利大于弊。

第2个回答  2020-01-14

究竟老年人再婚到底好不好?

是不应该一概而论的

如果找一个新同志道合的朋友,老伴

回去以后生活美满,起到促进作用

如果找到一个不随心如意的

那么还不如自己单身在一起

一般人的老年都有自己的个性

两人相处也不像从小那么容易处在一起

所以说老年再婚又有其他方面影响

有如坐的照顾对儿女的影响

所以说老年人不是不可以再婚

只不过应该慎重一点比好

征求点儿女的意见,再看对方的人品

你以为以及性格等各方面因素

来综合考量到底这回好不好?

这事更不应该再将就

如果觉得对方不行,不适合自己

还是最好单身美好

虽然说老年人在早班,用个互相体谅

互相配合,互相照顾这首

承认说满堂的儿女不如半了,不负玺

但恐怕的半路的夫妻心不往一块使

而是各式各的近

那样结婚以后难免吵架不断

容易引起误会

有双瞳儿女的交往等等因素

其实再婚比头婚要难的多

这也是老年朋友们应该考虑到的事

第3个回答  2020-01-14
只要双方乐意的话是可以的,关于再婚的法律条款如下。
(1)只要结婚,夫妻之间就有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这义务不得以约定免除。
  (2)所以:如果到时生病一方起诉要求配偶履行夫妻相互扶养义务的,有可能被法院支持,协议中约定“另一方及其子女不负赡养、照顾之责”:另一方的子女不管是否有此协议的约定都可以免责,但“另一方”有可能无法免责。
  2、别外,第三条也可能有些问题:“无论是否有何种效力的遗嘱均放弃遗嘱继承权、无论双方何时签订赠与协议在世一方均放弃接受赠与”。
这是一种放弃自己继承权和受赠与权的协议,如果放弃的是继承财产或是遗赠权利,应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作出的表示才有效,如果到时在世的一方不再放弃 ,就可以再接受遗赠或遗产。
  依据是:《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3、但是:协议中也可以先这样写,到时再说。如果这协议能较好的得到双方及双方子女的遵守、没有产生纠纷,也就没什么了;如果到时有纠纷,到时再说,顶多是这二条部分无效。但协议中这样写了,就可以对双方的子女有一定的心理和道德上的约束力。
第4个回答  2020-01-14
首先,从我自己的修复体验来看,如果不是有非常好的悟性,离婚的心灵修复,单靠自己,可能需要漫长的岁月。也许终其一生,某些离婚所带来的伤害都没有办法完全消除。
而在很多前来咨询的网友当中,反馈回来的信息,让我感觉到,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其实是有助于修复的。很多人在开始新感情后,对原来的那段感情在不知不觉中放开了。因为有了新的视点,对过往的爱恨情仇也不再执着,比较容易放下。如果新的恋情有好的趋势,那对过往更加容易放下。
其二,我看到很多心理素质比较好的单亲,如果经济过得去,离婚后的生活是过得有滋有味。嘿嘿,这里面包括我自己。因为生活丰富,心灵自由,这样的生活,可能比当初在婚姻里面来得更好。生活舒适,心灵平和,也就不太想改变。没有迫切的感情或物质上的需要,也不会为再婚而去再找。一切随缘。而这种缘份,可能终将不会出现。
其三,人的缘份很奇妙。我们这一代,有了更多的社交渠道,但也不必排斥相亲这种方式。当初我们父母那一代大都通过相亲认识,也一样白头到老。如果自己想恋爱,又有人把机会送上来,为什么不去试一试呢?自己的心大一点,只当作认识一位新朋友。不必冲着再婚这一目标去,人也就随意了。人不刻意,事本不刻意。
最后,我想人生当中可能会存在多段感情。并不是一段感情终止,就是你情感生活的句号。这段感情结束了,那么就开始下一段吧。如果你是在谈恋爱,失恋了,你还是会寻找下一段恋情,那么的自然而然。为什么轮到婚姻结束了,就觉得自己的感情生活就此中止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