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9-12
如果婚前女方知道男方患有精神病,现在提离婚的话,男方父母同意则可以;不同意则很难实现离婚的目的。
若婚前不知道男方患病,且有证据证明;则可以主张离婚。离婚女方可能要承担一部分男方治疗和生活费用。关于遗弃罪,如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对男方不管不问,且男方没有要求追究女方遗弃罪,则不用承担。
在一般的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应当区别对待,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9-12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项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
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只有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时,才可作为离婚的理由。
第3个回答 2019-09-12
婚姻法有明文规定,婚姻自由,男女有病都可以离婚,但是你们在一起生活了这么长时间,不管男还是女有病了就离婚,这一点爱心都没有,太惨忍了吧,这样不太好。
第4个回答 2019-09-12
有证明的情况下,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是最好先协商离婚,不行的情况下在起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