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停保”就是说停止缴纳社保费用。以后可以续交的。
一般来说,离职后,公司会办理停缴手续,找到新的公司后,社保由新的公司进行缴纳。如果中间断档了,也可以转成个人方式缴纳社保,持本人身份证、离职证明等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缴纳手续。
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的区别
(1)缴费险种不同
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按照规定,灵活就业的人员,以个人名义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不纳入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加人群范围。
而且,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缴费比例不同
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由个人和企业分别缴纳的,一般企业占大头(全国各地缴费比例有所不同),如北京市2016年的社保缴费比例为:
1. 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19% ,个人缴纳8%
2. 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0.8% ,个人缴纳0.2%
3. 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10% ,个人缴纳2%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不需要个人缴纳的,全部由企业缴纳。而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则需要全部由个人负担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中断参加社保,以杭州市为例。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参保人员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后,应当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如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即视为中断参保。
自第四个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发生的医疗费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因参保人员个人原因中断参保的,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补缴。
扩展资料: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个月后,职工和退休人员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不得擅自扩大服务范围和通过伪造资料、费用单据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医疗保险基金。
第三十七条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当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