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刚毕业一年的免费师范生。按照区教育局分配,已经留在一所初中工作一年了。 还没有转正。说是要年满一年才转正。 不过经过这一年工作,由于个人原因,和对于学校不满,希望换个学校。 但是按照免费师范生的 要求。如果不当初中小学老师就要赔违约金。 我在想,放假这段时间,我很有可能就 找到其他学校工作,有可能是民营高校之类的学校也可能是其他区的中学。 如果我要辞职的话,能不能直接递交辞职信?还是需要赔钱?或者还有其他的手续要办?我不知道我算是有编制还是没编制的老师,因为我还在转正之中。如果我离开学校的话,您觉得我有没有可能学校或者教育局被告?
真心希望有有辞职经验的老师来回答我!!!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