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次要方死亡,事故还没处理好能先火化尸体吗?如果先火化了对赔偿会有影响吗?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致次要方死亡,责任认定已出且双方没有异议的,可以先行火化。先行火化对不影响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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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如果交警的责任认定已出且双方没有异议,即没有申请复核,则可以先火化,再来处理赔偿的问题。当然,还有一个前提是,如果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则由警方调查取证后可以火化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6-27
只要在事故中已经协商一致,没有出现任何矛盾和问题,就可以炎化尸体,但一般还是等事故处理完后再处理尸体的好,以免在尸体处理完了,事故的对方又提出新的问题而无法再从尸体上找到相关证据,使受害方的利益受到损失。
第3个回答  2013-06-27
第四十一条 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