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说明文,关于狗的,初中作文,500字左右

语言尽量生动有趣。

狗属于动物界-脊椎动物门-哺乳纲-食肉目-犬科-犬属-犬种

狗和人类之间的感情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人们有理由相信,在今后的日子里人和狗之间的感情还会一直延续下去。

没有哪一种动物像狗一样在以这么多的方式为我们服务:

狗尽职尽责地为我们放牧牲畜;拉着我们穿越地球上最寒冷最偏僻的角落……

凭着比我们灵敏1000倍的嗅觉,狗能在雪崩后把埋在雪堆下的人搜寻出来,能在房屋倒塌后把困在瓦砾中的人抢救出来,能在森林的深处把迷路的人引领出来。

它们在边疆站岗,阻击毒品和其他非法交易。它们给盲人领路,不知疲倦地照顾残障人士的生活。

狗是我们的伙伴,是我们的朋友,是我们的盟友。它们随时了解我们的需要,听候我们的命令,用无尽的关爱温暖着我们的心灵。

我们知道,狗是一万多年前由狼驯化而来,尽管人们研究出了各种理论,我们仍然无法确定,为什么人类和狗能够这样融洽地相处。是需要互相保护,需要结伴狩猎,还是需要友谊?或者是三者都有?

爱狗的人可能更喜欢这样一种说法:上天创造了人,看到人类如此怜弱,便为我们创造了狗。

Tribute to the dog 向狗致敬

本文是一篇法庭辩护词,作者George Graham Vest(1830-1904) 是美国密苏里州的一个议员,是当时杰出的演讲家和辩论家。本篇是他早年从事法律工作时在法庭上所作,其时他为一位因狗被杀而起诉的人做辩护。辩护时,Vest 没有要求任何证词,只是凭借其辩论就赢得了官司。他辩词的撼人之处在于:拿出人类兽性的一面与狗人性的一面作对比,引起法官们对狗的感激和同情,以及对杀狗人的强烈憎恶。这不仅仅是一篇辩护词,也是一篇优秀的讲演稿,更是对人性的呼唤……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的好友可能和他作对,变成敌人;他用慈爱培养起来的儿女也可能变得不忠不肖,那些用全部幸福和名誉所痴信的人,都可能会舍弃忠诚而叛逆。一个人所拥有的金钱可能在最需要的时候它却插翅飞走;一个人的声誉可能断送在考虑欠周的一瞬间。那些一贯在我们成功时屈膝奉承的人,很可能就是当失败的阴云笼罩在我们头上时,投掷第一块阴险恶毒之石的人。

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惟一不自私的朋友,惟一不抛弃他的朋友,惟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狗。

不管主人是贫困或富贵,健康或病弱,狗都会守在主人的身旁。只要能靠近主人,不管地面冰凉坚硬,寒风凛冽,大雪纷飞,他都回全然不顾地躺在主人身边。哪怕主人无食喂养,它仍会舔主人的手和主人手上因抵御这个冷酷的世界而受到创伤。纵然主人是乞丐,它也像守护王子一样伴随着他。当他所有的朋友都掉头而去,它却义无反顾。当财富消失,声誉扫地时,它对主人的爱依然如天空运行不息的太阳一样永恒不变。假若因命运的捉弄,它的主人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这只忠诚的狗也会依然陪伴主人,有难同当,对抗敌人,此外毫无奢求。当万物共同的结局来临,死神夺去了主人的生命,尸体埋葬在寒冷的地下时,纵使所有的亲友都各奔前程,而这只高贵的狗却会独自守卫在墓旁。它仰首于两足之间,眼睛里虽然充满悲伤,却仍机警地守护着这份感情,忠贞不渝,直到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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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19
蜜 蜂
我是一只小蜜蜂。我们蜜蜂是过群体生活的。在一个蜂群中有三种蜂:一只蜂王,少数雄蜂和几千到几万只工蜂。我就是这千万工蜂之一。

我的母亲就是蜂王,它的身体最大,几乎丧失了飞行能力。这没有关系,它有千千万万个儿女,我们可以供养它,也算尽了孝道吧!在我的家族中,只有蜂王可以产卵,它一昼夜能为我们生下1�5万到2万个兄弟。蜂王的寿命大约是三年到五年,在我们家族中它可以说是寿星了。

在蜂群中还有一种蜂叫雄蜂,它和我们大不相同,它“人高马大”身体粗壮,翅也长。它的责任就是和蜂王交尾。交尾之后,它也就一命呜呼了。�要说家族中数量最多,职责最大的还是我们工蜂。我们是蜂群的主要成员,工作也最繁重:采集花粉、花蜜,酿制我们的“口粮”、哺育我们的弟弟们、饲喂我们的母亲、修造我们的房子、保护家园、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别看这样,我们的身体是非常弱小的,我们的寿命也只有六个月,就像天空的流星一样——一闪即逝,仅有一点儿时间去闪耀自己的光辉。�
我们蜜蜂是自然界里最勤劳的了。开花时节,我们忙得忘记早晚,有时还趁着月色采花酿蜜。蜜是很难酿的,我们要酿一公斤蜜,必须在100万朵花上采集原料。如果我们的蜂巢同采蜜的花丛距离一公里半,那么我们采一公斤蜜就得飞上45万公里,差不多等于绕地球赤道飞行11圈。看样子,我们的功业并不次于“阿波罗号”呢!虽然我们采蜜难,但每年一窝蜂都能割几十斤蜜。在广东的同族们一年四季都不闲着。如果动物世界也有组织的话,那么我们蜜蜂一定能获得“最热爱劳动奖章”。

也许您要问:在漫无边际的大自然中,你们怎么知道什么植物在哪里开花流蜜呢?告诉您吧,我们有很多“侦探”,派它们去侦察,回来再把结果告诉同伴,我们的“语言”就是舞蹈。�
我们的家族就是这样。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不必担心,我们还有兄弟,还有接班人。它们会像我们一样继续劳动。我们的家族就这样不断繁衍下去。


在哺乳类动物中,进化各阶段的化石发现较多、研究较清楚的要数马了。100多种马的化石,显示马的进化可分为五个主要阶段:始祖马、中马、草原古马、上新马和真马。5000万年前始新世早期,世界上最早出现的马--始祖马,狐那么大,前肢四趾,后肢三趾。以后各阶段的马,体型逐渐高大,趾逐渐减少:由四趾到三趾,到三趾而只有中趾发达,到只有中趾而趾端成硬蹄,终于成为现代类型的单蹄的真马。在生物进化论上,这被认为是特化式进化或直向进化的典型事例。
作为物种,现在全世界的马都属马科、马属两种之一:野马或家马。野马是唯一的现存野生种。野马比家马体形较瘦小;头较短钝,额鬃短或缺,鬣短而直立;尾的长毛粗而较少;蹄较宽,常结群活动。野马分布于阿尔泰山两侧的我国新疆准葛尔盆地与内蒙古、甘肃西北部,和蒙古的西南部。有称蒙古野马。1879年俄国人Przewalski在新疆首次取得野马标本。1881年俄国学者Poliakov以Przewalski的名字定为野马种名,因而又称普氏野马。其后20年间,几批西欧人分别在新疆行将和蒙古共捕获了52匹野马运往欧洲。到现在,已繁殖到第八九代,共400多匹,分布于世界80多家动物园或禁猎区。北京动物从1980年从美国引进一对,但雄马于1984年患癌症死亡。1984年又从苏联引进一对,到1988年已成功繁殖出两匹小驹。在原产地准葛尔,最后一次见到野马是在本世纪60年代。以后经中外学者考察,还未找到可靠的踪迹。国际上已把野马列入甲级濒危野生动物,我国列为一类保护动物。各国长期圈养和近亲繁殖的结果,野马体型变小,体质变弱,不耐粗饲,奔走减慢,出生率降低。长此以往,恐遭毁灭。为挽救这一物种,我国与美国圣地亚哥动物园协议,于1985年先后从西德引进5匹和从英国引进6匹,共11匹,养在新疆乌鲁木齐动物园。1986年12月迁到准葛尔盆地南缘的吉木萨尔县"野马饲养繁殖中心",进行半舍饲。这样经过一段过渡适应时期,才放回原产地,使回归大自然,进行复壮和野化。
家马无疑是由野马经驯化培育而成的。问题是哪一种野马。据说作为家马原种的野马已经灭绝。也有认为就是现存的野马的。现存野马和家马杂交,可产生具有生殖能力的后代,显示了它们间密切的亲缘关系。不少学者认为:我国北方多属蒙古马系统的家马,是从蒙古野马来的。据考证,马是继狗猪羊牛后为人类驯养的家畜。约于公元前3000多年的新石器时代,在亚洲中部的草原地区首先驯马。我国也是最早驯马的国家之一。四五千年前龙山文化遗迹中已发现有家马的遗骨。最初驯马是用作运输工具,后来才用于骑乘。
家马较高大,头长鬃长,鬣也长而垂于颈的两侧,尾的长毛细而密。家马按用途也可分为骑乘种、重挽种和兼用种。骑乘种具奔跑快速、敏捷机智等优良品质。阿拉伯马是世界著名的珍贵品种。重挽种体重力大,专供挽拽货物、车辆。如英国重挽马。兼用种力速兼备,既可骑乘,又可轻挽,故又名轻挽种。蒙古马是优良品种。全世界有300多个马品种,很多是经多次与优良品种杂交,逐步改善品质及选育而成的。其间产生许多杂种马。马一胎一子,幼驹出生后不久就会站立,吃奶。家马马母爱性强,幼驹常依偎母旁。
马在多方面为人类效犬马之劳:犁田,拉公共汽车,拉雪橇,拉邮车,送邮务员派信。老马识途,自会沿老路走的。在马术运动中,有赛马、单人马赛车、障碍赛、涉水赛等。蒙古族"那达慕"大会的赛马项目也不少。马戏总有精彩的表演。至于战马,无论古代的轻骑兵,还是近代骑兵的,都会立下不少的汗马功劳呢!
第2个回答  2020-06-21
语言尽量生动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