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账户用来转账,是否要纳税

我们是搞建筑工程的(A),挂靠在一个建筑公司旗下(B)。房地产开发商(甲方)每到一个节点会打部分款给我们。现在因为一些原因,甲方不是直接把钱打给我们了,而是把钱打给我们挂靠的总公司(B),再由总公司(B)把钱打给我们。我们以前一直用的是私人账户,现在(B)要求我们去开一个对公账户,他们把钱打到我们的对公账户上。我们挂靠在B,之前的税都是我们给B钱,B帮我们统一缴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B把钱通过对公账户打给我们,我们是否会被税务局查,他们打进来的钱,不开发票的情况下我们是否还要交税?因为我们交过税钱给B,是否能够合理避税。
我们收到这笔款子,会用这钱打给一些我们购买的材料商以及支付工人的工资,会打到他们的私人账户上,这样是否合理,公对私是否会被查

你的销售营业收入已通过B公司缴纳了税金,钱款通过银行往来这是正常的收付款方式,不需要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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