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想要辞职离开单位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单位领导挽留的情况。其中一种比较极端的情况,是递交了辞职信给领导,但领导却不肯接收,不肯签字。
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是基于两种原因:
1、单位非常不想你走;
2、你的辞职涉及经济补偿问题,单位不想补偿。
其中第二种原因是更加难处理的。员工依据新劳动法第三十八条提出辞职,单位需要支付N的经济补偿。为了避免这些补偿,有些单位就会想尽办法去处理,能拖就拖,能推就推,逼员工放弃补偿而换取离职。
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有一个重点是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如果单位不接收你的辞职信,或者不承认有收到过你的辞职信,你就无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你拿不出证据证明这事的话,就算闹上仲裁也难以胜诉。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当然是尽可能和单位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大家好聚好散是最好的;但如果遇到实在无赖的单位,软的不成只能来硬的,那么采用下面这4招就可以解决此问题。
1.快递证明:具备较强法律效力的做法是利用快递。
2.电子邮件证明:你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将辞职通知书发到单位邮箱和领导邮箱。将这份电子邮件保留下来,也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不过,电子证据比较容易被质疑真实性,相对书面的证据会薄弱些。
3.录音证明:录音也是一种可以操作的方法。和单位领导对话,把你已经递交了辞职通知书的事实说出来,只要他有回应已经收到辞职通知书的话语,那么这个录音就能达到目的。
4.视频证明:如果可以操作得到的话,你还可以考虑把你递交辞职通知书的过程拍摄下来。必须要把整个事情过程拍摄清楚,并且把辞职通知书的内容也拍摄下来,这样才能用于作为证据。和录音一样,需要满足那几个条件才不易被推翻。不过这个操作的难度比较大,不太容易应用。
一般来说,要辞职的话,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过得准备好证据,证明过你提前了三十天提交过辞职证明。如果这种情况下,老板依然不同意的话,则可以直接辞职,如果在工资方面老板有拖欠则可以采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楼主如果是想快速辞职,且不想被老板扣除工资的话,我是建议,每天故意在上班期间干各种不相关的事情,然后让老板主动辞退你。这样不仅辞职辞的快,而且工资方面能拿全自己应得的工资。拓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