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新会计制度不是都换了科目吗?像预提费用、摊摊费用这这两个科目都不用啦,

但是以前我们公司一直都有用这些科目,那现在是不是就不能用啦,还是继续使用阿,像我们现在还是用这个应付工资、应付职工薪酬这些科目,是不是需要调为应付福利阿。

首先,新准则是上市公司强制执行的,非上市公司可以执行,也可以执行原准则。所谓2013年执行新准则,是指小企业会计准则,而不是要求没有使用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也要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
其次,新准则对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的内容进行了分解,分别情况处理,而不再使用这两个科目了。
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计入“周转材料”,下设“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而不再使用待摊费用科目。

对于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的处理,按预付的金额分别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而不使用待摊费用。

对于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如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当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而不使用待摊费用。
再如,借款利息通过设置“应付利息”科目核算,而不使用预提费用。
对于预提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租金和保险费等,新准则规定不再预提,而是发生时据实列支,直接计入相关费用。

你们之前使用预提费用或摊摊费用科目,如果还有余额,继续摊销,直至摊销完毕。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没有变化。如果包含了福利费,发生时先核销,核销完后,以后再发生时直接据实列支,不用预先计提。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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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17
新会计准则不是取消了待摊费用.只不过待摊费用不在报表中体现了.
  依新准则的精神来看.就是企业能不用预提和待摊的就近量不用.但是不是说把科目取消了.
  新准则表上还没有累计折旧了哟.你能说累计折旧也取消了么.
  一般预提待摊有余额的都放在其他流动资产或负债里面.
  能不用就不有预提和待摊.

  待摊费用放到预付款项
  预提费用放到预收款项

 
第2个回答  2013-02-17
从2013年开始,目前我国企业遵行的准则就两《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所以,使用的科目应按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