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如何计算?

2011年12月入职,现在已经工作满1年以上,但是公司说我2012年是没有年假的,这是怎么计算的? 不是说工作满1年以上就有5天带薪假期嘛?

【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24号令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

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

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扩展资料: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年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2-18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意思是你到2012年12月工作满一年以上,才开始享受年休假。按照前面的折算法,2012年12月后没几天了,折算后不足一整天就不享受年休假了。追问

那就是我要到2014年才能休年假啦?

追答

你2013年就可以休假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2-19
一般企业都是入司一年以后才开始有年假的
第3个回答  2020-06-24
第4个回答  2019-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