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时期的区域是怎么划分的?一个五品知府如何管理500多万人口?

清时期的区域是怎么划分的?

清朝疆域辽阔,清初沿用了明朝留下来的地方行政机关承宣布政使司。康熙初期,把布政使司改成了省,认为全国十五个省划分过大,难以管辖,于是从湖广省中拆成湖南湖北两个省份,把江南省拆分为江苏和安徽两个省份,把陕西省拆分为陕西和甘肃两个省份,最终全国分为了十八个省。

在边疆地区,由中央直接管辖,在新疆设立伊犁将军以及其他措施,全国分为了二十六个政区,之后陆续把有些政区划分为省,最终确立了23个省份。

1895年,由于甲午中日战争,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被日本割去了台湾省,最终形成了清朝的二十二省,为中国现代政区的划分留下了铺垫。


清朝内地的建制为省-府或州-县,省级的官员是相互制约的,省最好的官为巡抚,负责地方财务等方面,受提督制约,但是提督受巡抚制约,负责省内的军队驻扎等方面。省内教育等方面的事务由学政负责,不被巡抚或者提督所控制。在府或者县,两者差不多,都是由知府或者知县全权控制。古代的行政划分与现代还是比较类似的,古时候的一个府相当于是现代的两到三个地级市。



一个府的正式员工可能只有一百多人,但是这一百多人手下还有帮手,帮手手下还有帮手,这样看来,管理一个县甚至一个府,大概有一两千人负责。这个人数还是算比较庞大的,县下面还有村,村里有自己的管理制度,所以说一个知府管理一百多万人还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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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6
清朝时期的区域划分有十八个行省,省下设道、府(州)、县。边疆由中央设辖区,委派重臣。如在新疆设伊犁五个将军辖区。
第2个回答  2019-10-16
明朝把全国划分为两京一十三省,省下辖几个到十几个州府,州府再下辖几个到十几个县。加上当时人口流动小,任何人员变动都会很明显。
第3个回答  2019-10-16
清朝的行政区划级别,一般说来叫做“省、府、州、县”,此外在边远地区还设有“厅”。省管辖府,府管辖州、厅、县。
第4个回答  2019-10-16
那时候应该已经有省的概念了,当然那时候省的概念跟现在省的概念有很大的不同,那时候一个知府是根本不可能管理五百多万的人的,这是不可能的事情。